第三日清晨,有个裹着破麻衣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所外,脸上晒得脱皮,脚上是旧楚兵卒靴,一身破袍被强行染过,颜色黯淡。
他站了两炷香的时间,进屋,坐下,写了一行字。
“我曾弃秦!”
“我现在回!”
写完,他把纸放在桌上,不求官签,也不求复籍,只起身离去。
当天夜里,有人将那张纸贴在了认回所外的墙上。
第二日,又有三人前来。
他们不说话,只照着先人写的纸,也写了“我回”,然后走。
这些人不求身份,不求补偿,不讲遭遇,只写“愿再当一次秦人”。
这种冷静、沉默、无诉求的“回头”,远比任何感人泪下的故事更打动人心。
香妃从情报线上得到消息的第三天,便命人将这一页页的“认回文”摹写十份,送往各地新户学馆,作为讲律教材之一。
张青松亲自为这一事件起名:“回信篇”。
而在十八国那边,对“认回所”的反应是愤怒的。
蜀王第一个下令:“凡有秦设所处三十里之内,不得传人,不得供水,不得交言!”
楚王同日通告:“所有被认回之人,其名籍一律归入‘失律者’。
不得再交公文,不得再被录为商、官、民!”
齐国最狠,干脆命人在边界竖立大牌:“秦所非归,是骗!”
并宣称将设立“劝回站”,凡有“误入秦者”,可写“悔过书”,由王府盖印,复归旧籍,赦前非。
这一举动表面宽厚,实则是要用“大赦”的名义来消解“认回”的正义性。
—你不是回秦。
—你是被我赦的。
—不是你选的路对了,是我宽宏大量。
香妃看完齐地布文后,只说了一句:“他们是怕了‘自选’这两个字!”
“他们要的天下,是命令一个人去做什么!”
“我们要的,是给人一个做与不做的选择!”
“而他们在这场较量中,输得是最彻底的!”
张青松点头。
“但他们不会就这么停下!”
“他们已经明白兵不行、说不行、洗不行,那接下来—就是混!”
“他们会来搅!”
“不是在我们地里放兵,而是在我们地里放烂人!”
“让我们律所出错、讲律者出事、新约村出乱子、契文被毁、归户村打斗—只要乱了,百姓就会怀疑这整套是不是太理想了!”
“只要有一个‘出事’,他们就能说—‘你们也一样!’”
秦浩没急着答,只拿过卷宗,翻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