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妃点头:“若我们此刻出手,杀几个刺客,或许能震慑!”
“但主公说过—‘不是杀一个报仇,而是护所有人的讲台!’”
张青松沉声:“那怎么办?”
“这时候发律令,再讲‘律能护人’,没人信!”
“我们总不能把东瀛人的尸首拖出来示众,那不是秦律作风!”
“可若不出手,百姓真会开始怀疑!”
秦浩在这三日间未发一言。
直到第四日,他才命人将那个被刺死的少年的尸身抬入秦王府后殿,不葬,不火,置于黑木棺中。
命人在棺上书一句话:
“他不是为秦律而死!”
“他是为‘说出自己愿意’而死!”
“不是我们叫他讲,是他愿讲!”
“不是我们叫他信,是他愿信!”
“他若不讲,不写,不言—他会活!”
“他讲了,写了,说了—他死了!”
“但他不是弱者!”
“他说话的时候,是活着的!”
“你杀得了他的人!”
“你杀不了他留下的那句话!”
他命律守将棺送至各地“讲约所”,每日选一处设祭,一日一人守棺。
守的人不是军,不是官,而是讲律者本身。
不是为了哭,而是为了讲。
讲少年所讲未完之篇,讲他留下的那一页。
每一处设祭之地,棺未开,文不撤。
只是守、讲、写。
第一日,仅十人。
第二日,百人。
第三日,千人。
那页被血染过的《秦律·人则篇》重新被人誊写、传抄、讲述,传到千村万寨,有人甚至夜里点灯照着读,一字不漏。
这一仗,没有兵马,没有战鼓,只有人,一遍遍把那一篇律—读出去。
“人有其身,不容侵!”
“人有其名,不容夺!”
“人有其言,不容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