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看1086b27,这句和这一节辞旨简略,其大意在说明理想圆的定义与个别圆的普通定义相同,所应增补的只是意式如何为意式而已。
2此章全部除末一句外,1079b12—1080a8与卷a,91a8—b9几乎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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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形而上学
过,这论点是很容易攻破的;对于这观念不难提出好多无可辩解的反对论点。
又,说一切事物“由”通式演化,这“由”就不能是平常的字意。说通式是模型,其它事物参与其中,这不过是诗喻与虚文而已。试看意式,它究属在制造什么?没有意式作蓝本让事物照抄,事物也会有,也会生成,不管有无苏格拉底其人,象苏格拉底那样的一个人总会出现。即使苏格拉底是超世永恒的,世上也会有那样的人。同一事物又可以有几个模型,所以也得有几个通式;例如“动物”与“两脚”与“人”都是人的通式。又通式不仅是可感觉事物的模型,而且也是通式本身的模型,好象科属本是各品种所系的科属,却又成为科属所系的科属,这样同一事物将又是蓝本又是抄本了。
又,本体与本体的所在两离,似乎是不可能的;那么意式既是事物的本体怎能离事物而独立?
在“斐多”中,1问题这样陈述——通式是“现是”
〈现成事物〉与“将是”
〈生成事物〉的原因;可是通式虽存在,除了另有一些事物为之动变,参与通式的事物就不会生成;然而许多其它事物(如一幢房屋或一个指环)他们说它并无通式的却也生成了。那么,明显地,产生上述事物那样的原因,正也可能是他们所说具有意式诸事物之存在〈“现是”
〉与其生成〈“将是”
〉的原因,而事物也就可以不靠通式而靠这些原因以获得其存在。关于意式,这可能照这样,或用更抽象
1参看“斐多”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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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3。
而精确的观点,汇集许多类此的反驳。
章 六我们既已讨论过有关意式诸问题,这该可以再度考虑到那些人主张以数为可分离本体,并为事物之第一原因所发生的后果。假如数为一个实是,按照有些人的主张其本体就只是数而没有别的,跟着就应得有〈这样的各数系〉,(甲)数可以或是(子)第一,第二,一个挨次于一个的实是,每一数各异其品种——这样的数全无例外地,每一数各不能相通1,或是(丑)它们一个一个是无例外地挨次的数,而任何的数象他们所说的数学〈算术〉之数一样,都可与任何它数相通;在数学之数中,各数的单位互不相异。或是(寅)其中有些单位可相通,有些不能相通;例如2,假设为第一个挨次于1,于是挨次为3,以及其余,每一数中的单位均可互通,例如第一个2中的各单位可互通,第一个3中的以及其余各数中的各单位也如此;但那“绝对2”
〈本二〉中的单位就不能与绝对3〈本三〉中的单位互通,其余的顺序各数也相似。
数学之数是这么计点的——1,2(这由另一个1接上前一个1组成)
,与3(这由再一个1,接上前两个1组成)
,余数相似;而意式之数则是这么计点的——在1以后跟着一个分明的2,这不包括前一个数在内,再跟着的3也不包括上一个2,余数相似。或是这样,(乙)数的一类象我们最先说明的那一
1σβηαi字义为“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