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这样的原理宜非虚语,而且应该为众所周知。

凡为每一个有些理解的人所理解的原理必不是一个假设;凡为有些知识的人所必知的原理当是在进行专门研究前所该预知的原理。

1105a19—b2,参看卷k章四。

2可能是指安蒂瑞尼(antisthenes,约公元前440〔?

〕—36,雅典人,世称犬儒宗)。

3“分析能力”

(ααi)或译“名学训练”。亚里士多德所称“分析”即f k g j h f后世所称“名学”

(logica)

,或译“逻辑”。但用logica一字为专门之学,推原其始,出于西塞罗,此字未尝显见于希腊著作。

4σσi即旧译“三段论法”

,兹依字义译“综合论法”。

k h g j k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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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7。

现在,让我们进而说明什么是这样一个最确实原理。这原理是:“同样属性在同一情况下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题”

;我们必须预想到各项附加条件,以堵住辩证家乘机吹求的罅隙。因为这符合于上述的界说,这就是一切原理中最确实的原理。传闻赫拉克利特曾说“同样的事物可以为是亦可以为非是”

,这是任何人所不能置信的。

一个人的说话当然不是必须置信;假如相反属性不该在同时属之于同一主题(常有的条件必须循例予以附加)

,假如一条规律反驳只一条规律者便与之相反〈矛盾〉1,那么这就显然是不可能的:“同一人,在同一时间,于同一事物,既信为是又信为不是”

;如果有人发生这样的错误,他就同时执持了两相对反的意见。

为此之故,凡是逐节追求证明的人,总是逼到最后一条规律为止;终极规律自然地成为其它一切原理的起点。

2

章 四我们曾说起有些人不但自己主张“同一事物可以既是而

1αiψσw(αiiα)直译为“反驳”

,作为名学辞类译“相反〈矛盾〉”。

f g h e i f g h“矛盾”出于“韩非子”

“势难”

:“人有鬻矛与盾者,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

‘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