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是我处理的不好,让你受委屈了。”段枫轻轻亲吻我的脸颊,心疼地说道。
我知道他是指小楠打我的事。记得婚后有次我发高烧,那时候我宁愿几个小时的输水也不愿意打那个退烧针,从那次起段枫就深深地记得天不怕地不怕的阿布居然怕疼。
“没事,我不怪她,也不怪你。”我笑道,“而且还要多谢你把我捡回来了啊。”
“捡回你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情。”段枫肯定地说道。
樱城是地处最南方的一个小县城,它就是我此次的目的地。
它虽然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却远远不是一个浪漫的地方。它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曾经我爱的那个人去了那里。
上一次去樱城是去参加他的婚礼。狭小的礼堂外,我看着从小梦中的新郎为别的女人套上了结婚戒指。永远忘不了他幸福的笑容,我一直以为能让他那么笑的只能是我。我仓皇逃离了那个地方,并发誓再不回去。
只是,在我又一次想要离开去某地的时候,樱城这两个字开始不停地在脑中徘徊。
心中有个充满蛊惑的声音在吞噬着我的理智,“去吧,去吧。去看看他生活的地方,去看看初为人父的他,去问候一声‘你还好吗’。”
屈服于这个声音,我决定去看看他。即使已经不再牵挂,可有些事实终究无法磨灭:他是我一直以来唯一的信仰和依赖,没有了爱和对他的渴望,我依旧愿意靠近他,那份安心和满足是别人所给与不了的。
和他生活在同一个地方,远远看着他,这样的生活似乎也不错。
这样想着,我居然有些迫不急待。
所有的积蓄加起来只有两千块,我第一次对于自己的长期待业有了羞愧感。大学毕业三年,两年工作存钱接着辞职计划着花完积蓄就结婚。现在,积蓄马上就没了,我却还是孤身一个。
不过没关系,樱城的消费并不高,这些钱已足够我暂时租个小房子,我还可以去找个工作,薪水不用太高够养活自己就成。而且,那个人是不会放任我流浪街头的。
很久没用过的灰色双肩包被塞进一些日常用品及几件最喜欢的衣服,我背上它走出了家门。
夜晚的火车站人依旧很多,我穿着宽大的深色衬衣混迹在人群中是如此的渺小,这种没有任何存在感的体会让我内心奇异的安稳下来。运气很好,排了一会儿的队却依旧赶上去距离樱城最近城市的硬座票,不用站二十个小时算是我的意外收获吧。
火车上不算拥挤,坐在我对面的一家人引去了我的注意力——是两个女人带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她们似乎一个是外婆一个是妈妈。粗糙的皮肤过分土气的装扮还有行李架上的超大号编织袋轻易显示出两人的来历,应该是去南方打工或者寻亲的农村女人。这本没什么特别,这个车厢里这样打扮的人占了大半。只是让好奇的是那个妈妈并没有坐在她的位置上,她在走廊上垫了张报纸大咧咧的坐下,而她的儿子此刻却枕着外婆的大腿躺在被剩下的两个空位上酣睡。
这就是当妈妈的感觉吗?很奇妙。我曾经幻想过为心爱的人生下孩子然后当个全职妈妈,我一定竭尽权利去宠爱属于我们的孩子。此刻,我忍不住羡慕起那个女人,能看着孩子幸福的睡颜即使自己要一晚上坐在冰凉的地板上也一定会觉得满足吧。这种毫无保留的付出,其实也是一种幸福啊。而我,连可以付出的对象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