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小花收到的创伤来看,凶手不仅时分准确找到了“才能够下身进入腹腔的薄弱点。”而且还在很短是的时间内找到了伤害要件。
同时,该案可以排除利器伤害,因为利器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伤害多出,而小花的小肠和内多处收到了严重伤害,肯定是用手拉扯的。
那么,毫无医学知识,也没有杀牲口经验的乔建国能够熟练的完成掏肠?
一个普通人,根本都不知道能够从内扯出肠子。
乔建国女友认为:马上就要成为面店老板和新浪的乔建国,仅仅因为谈朋友爽约,认错人去杀人简直不可思议。
第一次作案,他和受害者阿琳仅仅是因为谈朋友爽约,并没有什么刻骨仇恨,就算在生气,乔建国犯得上杀人吗?
再说就算杀人,也完全可以将人掐死了事。
以乔建国三次坐牢的经验,肯定产品能够狱友那里知道怎么彻底杀死一个人。
何况乔建国一米八的大个子,杀一个小女孩还能杀不死?用得上将肠子掏出来吗?
至于第二个案件就更奇怪了。
乔建国同按摩女何慧,也没有什么仇恨,不过是轻微厮打。这就够得上杀人吗?
何况,听到小花喊叫以后,他明明发现认错了人,为什么还继续掏肠杀人?如果是为了灭口,小花在黑暗中也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只是看清楚了轮廓而已。
而且小花当时被掐晕了,乔建国自己逃走就是了,犯得上花费不短的时间去掏肠吗?
之前已经和小花有过厮打和喊叫,乔建国难道不怕有人会过来查看吗?
乔建国家里人还认为:如果是乔建国干的,他不太可能自愿下楼投降,已经被包围在加重了,他又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多少在证据。
如果是他做的案子,连杀两条人命,又是如此残忍的杀人,肯定死路一条,为什么,乔建国还能够在家人的劝说下,自愿投案?还不如干脆直接自杀或者拼命算了。
更奇怪的是,乔建国的哥哥突然意外自杀了。
当地报纸记载:5月8日上午11时,也就是乔建国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乔的大哥乔建民从其居住的7楼跳楼身亡。
我们不妨试着想一下:
黑暗中,让两个亲兄弟并排站在一起,陌生人能够分辨出谁是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