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三

会无奈吗?也不会。

于是,带着这些和梦想,在爸妈负气的驱离下,我翻了好多山坡,我要到一个大城市,感受艰辛和梦想飘忽不定的感觉。我对背后很恐惧,不只是怕我爸妈追来让我的构思成为泡沫,还有农村致命的思想拘禁!

夜是匆匆的,我还未察觉便铺天盖地的打黑了。我在傍晚五点左右逃离,可九曲蜿蜒让我慢了许多,十多里地我硬是走了将近两个钟头,我拿着手机,背着背包,脚上是一双很破的球鞋,我身上还有长裤子,长什么,记不下来。大概有多衰,在暗了下来的天色也不尽多清楚,只有是我与余生扣扣聊天的声响。

自半生来,余生像是我生平最信任和要好的人了。环境限制,我们自然是从同学转朋友的开始,巧之各家相聚不远,余生大都随和本分,很好的相处。白云和风,无往不利。

余生家里坐落西南,不有两里便是大路。我走时让他急忙来路口送我,把我送到卅店——主流街嘛。

夜已经深透,我静静的站在路口,等待着,路边水沟也不在像是夏季那般,虫鸣震天。莫过许久,余生骑着摩托,开着远光灯来我跟前——我是在路边草窝里藏掖着的,我怕后面的人会追来,追及,又是不可改命的尘封和黑暗,附和,融入。

通话了许多次,余生找到了我。

余生对我说,暂且先住在他家,等平了这糟糕,再走不迟。我听了无奈余生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不可挽回性,便让他把我送到卅店,其余的事情不要他接管了。

余生旅途中一直劝说我,还要回去,说,儿女最不应该闹翻的就是父母,可我哪里听的进去,你也许是幸福,可妄加评论的引到我身上来说,可是鞭长莫及了。

我让余生把我送到了卅店,我记得这里有个较为破败的网吧,曾有缘的在这里呆过几次。这里电脑不算先进,装饰不够漂亮,可也是一乡之一有,绝无二家。

在外面经常的流浪之人和爱上网的青年皆有,把网吧作为无处可去的首选归宿,花上几元钱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睡在这里,亦或是不花钱,你也照样可以。这里曾被别人说成青年的墓园,可是新时代的我们就是喜欢玩游戏吃泡面,为何要被管个和说教,也许为了,这个对你不好,这个对你无益吧!

上面说过,这是一个网瘾少年与社会的争斗。我一直把网吧当成我的第二个家,廉价,被人唾弃的家……

我说不上我的无药可救在哪里,我也说不准别人的深明大义在何方,我只是这样的,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的追求。

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操纵起键盘和鼠标,凝视着屏幕,也不在乎座椅的舒适与否,专注的看着屏幕。玩玩撸啊撸,穿越,和逆战。

我抛却了迫在眉睫的凡人琐事,注重我的想要,我想我是可以任性的,因为我曾经优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