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陆杰给他弄好了身份和住所——地处市中心的高档小区,和一个挂名没薪水的外企高管,以及一辆卡宴。
其效率之高让程允墨几乎再次起了挖墙脚的心思。
做什么事好呢?感到生活十分安逸的组长大人,呈“大”字型地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翻着手机通讯录。
要不要去找那个叫穆渊的人呢?虽说没有掌握对方的住址,但是有车牌号,只要去查一查,就能跟着摄像头追到他家里。
太麻烦了。今天还是想先做点轻松的事情。就难得地放他一马吧……
忽然,通讯录里闪过的一个人名,让程允墨一下来了兴致。
纪元琛!
世界上有一种人,家境优渥,相貌出众;小时候成绩优异,成人后受人景仰;平时性格外向和善,谈吐风趣优雅;无论是什么样的聚会上,都能见到他的身影;无论是什么样的名流,听见他的名字都会露出放松的表情:“啊那个人啊……”;无论是什么来路的人,办事碰到他都要礼让三分。
这种人的整个人生,就像是现充一样完美。他,或者是她,永远无人不晓、无所不能。
而纪元琛,正是这样的一个人。
如果说你想要在s市结识一个与你毫不相干的人,那么找纪元琛就对了。只要你知道对方的名字,那他绝对会帮你找到合适的机会见面、牵线搭桥。
那么就去找他叙叙旧吧。程允墨从床上坐起,嘴边挂起邪气的笑。
陆杰突然觉得,他这次碰上的人,好像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单纯。
几乎要让他有一种被窥视灵魂的感觉。
但也不让他觉得反感。
“为什么这么问?”陆杰向后靠在椅背上,右手把玩着餐刀,用委婉地方式承认了。
“女人的直觉。”黎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就算是直觉,也要有点根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