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朝要开会,可能到下午回来。

孟礼到隔壁市出差,晚上才能回来。

唐辞允去拍杂志,具体什么时候结束要看拍摄进度是否顺利。

那现在房子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了。

昨天夜里空气发干,现下嗓子生疼。虞惊蛰打了个哈欠,准备下楼先去喝口水。

下楼时一股暖风吹进来,脚趾有些发痒,微微蜷缩了一下,想着一会儿上去先穿双袜子。

结果刚从转角扭过身,便看到了楼梯下面站在阳光下的男生。

虞惊蛰刚睡醒,整个人还是恹恹地,可下一刻镜片后的眼睛顿时一亮。

男生个子很高,即使站在那里低头看手机,第一眼看过去也是无法忽视的下颌骨线条,骨相极好。棒球服运动裤,一尘不染的白色球鞋,脖颈上挂着耳机。

慵懒的气质带着些痞气,青涩的荷尔蒙正从少年的身躯中蓬勃散发出来。

站在那里像是在拍杂志,妥妥撕漫男。

——酷哥,时焕喆。

时焕喆人气最高,网上的照片特别多,校园图书馆,宿舍楼,食堂里总有学生偷拍他,还有些校外在酒吧喝酒抽烟的图片。

每一张都很有氛围感,慵懒散漫,配上模糊的光影,跟拍电影一样。

没想到本人比照片还帅。

“嘿。”

时焕喆摘下一边耳机,仰起头朝停在原地的虞惊蛰挑了下眉,然后报了自己的名字。

打招呼都这么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