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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话可说,我的确喜欢gay里gay气的他,他和另一个他的故事。

而现在是故事结尾,不洒狗血,没有奇迹。

三个月后,初莱和我走在一起,但我要否认在此之前疯狂死缠烂打着他,我冷暖自知。

他说,好像突然想明白了地说:“迟早是要放下过去的,纵尘也希望我这样吧。”

他说这话的一个月后,映着我俩合照的请柬,几乎是传遍了大街小巷。谁也没有想过,时常把“抱着电脑走天下”为人生格言的我,竟然擒得如意郎君归。

如意郎君,gay里gay气的他。

婚礼那天排场不算小,他换上奢侈的夏尔凡,披上华丽的阿玛尼,脚上是古驰,身上也喷了香奈儿。他的眼睛依旧很好看,深邃而狭长,夹杂在内的落寞惆怅,却似是谁也参不透的复杂。我还在镜前补妆,偶尔瞥几眼和我印在同一画面上的他,原来他曾未忘过我这里。

我看见初莱托腮望着窗外,顺着他的视线也不能看清任何东西,他在发呆。

他说他和艾纵尘的事情,我只知道得最详细的。我一开始傻傻地开心着,以为他这是信任我,不对我有所隐瞒。原来,他还是拐了个九曲回肠般的弯,告诉我,他爱——艾纵尘。

我被打败得一败涂地。

我喜欢初莱,很喜欢很喜欢,尽管他求婚的时候我觉得发展得太快,但为自己所心仪之人穿嫁妆是每个女孩都有的梦。也许未来屏幕前的人会遇见强势的人,无论男女,但都请记住,他们至少有一个柔软的梦或理由。

“初莱先生,请问你愿意嫁给娶面前这位女士做你的合法妻子吗?……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健康还是疾病……”

牧师说到“健康还是疾病”时,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总感觉初莱的长睫抖下一两滴液体。

现在轮到他问我了——“这位女士,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