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阳光正好,花开正茂,风从窗口爬进来,拂过时迟的发丝却吹在我额头,一落竟就是在心底。这个画面我还记得,我一直没忘。

时迟品味跟我还是有些相近的,或者说还是习惯性地在迎合作为他身边人的我。每一首歌,他都比我还认真地听,听到一两句特别喜欢的词,会像之前的我那样把它们记下来。

他的字很好看,不是正楷,连笔很多,但是个性,又有些天马行空在内。我是个贫穷时连四块钱的床袜都不敢买的人,但是在手机上一连三四个都是我花“高价”买下来的字体。

而他的字就像那些我冲动时刷下来的手机字体,好看至极,没有之一。

运动会的比赛项目都是自愿的,除非在某个项目上无动于衷,没人参加才会有强制性。

为了跟时迟所报名的项目错开,好看他比赛,我只报了50米短跑。因为害怕一个失误危及兄弟绝了后,跳高不敢尝试。

50米就在第一天,张坎搀扶着我,黄奕维语重心长:“ 加油啊!要为班级争光,为025宿舍争光,为我们争光!”

夸张得像是上42千米马拉松赛跑。我都顾不上吐槽,东张西望:“班长大人呢?”

“哦,他被叫去搬水了。”张坎回答,“我让他待会儿过来,顺便给你带瓶。”

“我要喝百事,不喝可口。”我吩咐。

“想吧你,百岁山还是冰露,没有选项了。”黄奕维说。

以前总觉得是时迟这名字起得文艺,不食人间烟火,后来才发现,那才叫真实。我在终点处等了不下十来分钟,他才拿着瓶矿泉水横闯跑道过来。

“你跑的也太快了吧,我都没来得及看。”时迟旋开瓶盖递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