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多年过去了,可是,他一直把那个人的相貌记得清清楚楚。
他很激动地追过去拉住那个人,和那个人攀谈,可是,那个人压根不知道他究竟是谁,直到金老大提起往事,说出那件貂皮大衣,那人才恍然大悟,爽朗地大笑,用力拍他的肩头:‘小子,是你啊?居然是你?你们兄弟已经长这么大了吗?对了,你弟弟后来怎么样了?脚治好了吗?’
……
往事不堪回首。
金二弟淡淡地:“可以说,沈老是我们兄弟的救命恩人。若不是他,我们兄弟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而且,他可是在我们兄弟成长的途中,唯一真正伸出过援手的……不过,这世界就是这样,好人从来没有好报,沈老十几年前就得了癌症死掉了,而其他坏人居然一直长寿不死……”
金二弟忽然拉开了一个柜子。
柜子里,是一件黑色的貂皮。
看样子,是上好的俄罗斯裘皮,虽然已经隔了几十年,那皮毛也还有一定的光泽,可以看出,当年一定是极其优良的上品。
“我大哥一直保存着这件狐裘大衣,为的是有一天可以找到沈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过,我们找到沈老的时候,发现他是一方巨富,根本不需要我们的任何感谢。于是,我大哥只好一直保存着这件裘皮……”
他大哥死后,留下了无数的遗产。别人以为他会为了遗产和大哥的子女闹得不可开交,不料,他什么都没要。
他把大哥的所有遗产直接给了大哥的遗孀和子女们——然后,只从大哥的家里拿回了这件貂皮。
大哥的子女们想必也知道这件貂皮对于他的意义,所以,极其痛快地给了他,从此,这貂皮便留在了他的书房。
杨墨听得这几句,心里凉了半截。
他讪讪地:“金二叔,是我冒昧了,我没想到是这样……算了,这次我认栽,我不会再去找沈家人的麻烦了……”
金二弟转向他。
“正因为沈老是我的恩人,所以,我才更不能让那丫头接近他们家族!!!”
杨墨不解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