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杀死男人的凶手另有其人。正是那人布置了老妇人的“自杀”死亡现场。

而我则在思考别的东西:眉心那里有人的神经中枢。如果枪法够好的话,击中后可瞬间死亡。完全没有痛苦可言。

以梵妮的射击水平,只需一颗子弹就足以让那老妇人毙命。但她为何要连开三枪,我这才想明白。

枪里留下子弹不安全,很可能被有心人拿走制造□□。把子弹带走也有被发现的风险。毕竟每把手枪的子弹型号各不相同。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尽耗光。

几年不见,她做事倒是越来越缜密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赞赏了一番,但表面上我紧锁眉头,看上去像是在同戈登一块努力窥探真相似的。

“这个案子我会追查下去的。”他说。

我大为不解。凶手受到了制裁,再也不会有无辜的姑娘因此丢了性命,这样不是很好吗?

“但你无法保证杀死他的那人日后不会再犯案。”

“至少她不……”我脱口而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慌忙闭上嘴。

戈登端详我片刻,“是个女人。你认识她。”

“不过是一面之缘罢了。”我的大脑飞速旋转,编造出一番无关紧要的说辞。看似说了一堆,实则没什么关键线索。

过往的经验告诉我,这样的说法一般情况下都能糊弄过去。但戈登毕竟是戈登。他对任何人和事都始终抱有一种怀疑态度。

“我想我该走了。布鲁斯还在里面。”我指了指教堂,拔腿就走。幸好戈登及时想起他找我还有正事要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