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东海恍然:“懂了!这群王八蛋,心眼太多了!老大,我们……”
金允浩打断申东海道:“不用纠结这个事,既然他们想要,我们就给他们。
我们监视科属于黑暗中的行者,不好要这个名望,更不能受到太多关注。”
申东海接受了金允浩的说法,可却问道:“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发火?”
在他的认知中,金允浩一向沉稳、冷静,既然不在意,那根本就不会发火。
可是刚才他明明听到金允浩气得砸了方向盘,进而发出了一阵鸣笛。
这要怎么解释?
申东海不问,金允浩也会主动说,因为事关吴载玄的安危。
这一切都要从刘志远的公开侦查决定说起。
现代刑事侦查中普遍遵循——侦查不公开原则,又称为“秘密侦查原则”或者“侦查密行原则”。
传统的预审程序完全是在保密的状态下进行的,侦查的进展情况决不允许向犯罪嫌疑人透露,甚至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在场。
即使有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在场的程序,也是在对外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程序的参与者对于程序过程中的情况都负有保密义务。
另外,新闻媒体基本被禁止对具体(特定)案件的侦查情况进行报道。
遵循侦查不公开原则的目的在于:
避免犯罪嫌疑人逃匿、串供或毁灭证据,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相关人员的名誉、隐私等人格权和人身安全等。
但是,侦查不公开原则并非指任何信息均不得公开。
首先,此原则存在的前提条件是——侦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