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允浩率先走进了审讯室,而申东海和李慧娜也紧随其后跟了进来。不过两人一副斗鸡的架势,相互瞪着眼。
没理会此二人,金允浩将注意力放在了朱志勋身上。
看到朱志勋一身轻松的模样,金允浩心道一声:成了。
果然,朱志勋最终选择了自白,交代了吸毒事实。
据朱智勋交代,他与毒品扯上关系是因为他与男模特艺学英相识。
2008年3月,他与艺学英等一起喝酒后,在喝醉酒的状况下参加了艺学英家中举行的吸毒派对,先后两次吸食具有很强的幻觉性的毒品。
“没了?”金允浩问道。
“没了!除了这两次,没再吸过毒。”朱志勋一脸认真的回答。
金允浩盯着朱志勋看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
在朱志勋的脸上,没看到说谎的表情,而且他又是诚心认罪。于是,金允浩便暂且相信了他的说法。
当然,事后还要多方面印证。不冤枉他,也会让他钻法律的空子。
之所以一定要弄清朱志勋吸毒的次数,是因为此事与最后的量刑标准有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各国对吸毒行为有不同的处罚规定。
相对而言,处罚较轻的如:
华夏《治安管理法》规定:个人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或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或强制隔离戒毒。
处罚力度中等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