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浩天凶巴巴的说:“什么都不算。”
说完这句话,朱浩天看了看时间,他们得去做点事了,不能一直呆在这里。
“走。”朱浩天对陈风铃命令道。
陈风铃第一反应就是,“去哪儿?”
朱浩天扭头望了望这条街道,头也不回的说:“去找你的同僚。”
“同僚?”陈风铃嘴里念着这两个字,想了一下,终于反应过来,朱浩天是要带着她去找丰元市的扒手?
朱浩天深知扒手肯定比谁都了解这块地方,当然也知道这丰元市的黑势力。
朱浩天朝前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转身问着陈风铃,“什么地方最容易找到你的同僚?”
陈风铃没个正经的说:“当然是最容易找到的地方。”
随即,朱浩天就对陈风铃教训道:“你再不好好说话,你信不信当街扒光你?”
看着朱浩天那凶狠的眼神,还有那威严的气势,陈风铃立马就妥协了,她知道这个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干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来,更别说扒光她的衣服。
她赶紧老实的说话,“地下商场,公交车站。反正人比较多的地方。”
“那赶紧走,在一个小时内,必须找到你的同伴,要不然你知道后果。”朱浩天又严厉的对陈风铃警告道。
警告完,朱浩天就一直朝前走,陈风铃在身后嘀嘀咕咕的骂着朱浩天,当然没让朱浩天听见,要是听见了,她可没好果子吃。
两人在街道上一直朝前走,走着走着,他们两人就去了丰元市的人民广场,这儿算是市区最繁华人流最聚集的地方,当然在最繁华的地方,肯定能找到他们想要找到的人。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在金子周围肯定围了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一个目的,那就是采金。
站在人民广场的地方,陈风铃就兴奋的说:“哇!好多好看的衣服,我得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