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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看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发现它并非我想象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暴力呢?因为电影总是用幽默的语言调节气氛,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

实际上,电影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被文森特和朱尔斯杀死;马文,朱尔斯的内线,在汽车后座上被文森特意外杀死;文森特被布奇杀死;二手店里梅纳德和萨德被杀死;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直接表现出来:布奇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二手店地下室里的性奴。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

蜜娅吸毒过量之后还是被救活,布奇在地下室救出了马沙,朱尔斯在参观中说服小兔子和小南瓜,救了餐厅的客人们。还有朱尔斯和文森特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下来了。朱尔斯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此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特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身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杀时,镜头是对准文森特和朱尔斯的;拯救蜜娅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蜜娅坐起来的镜头;汽车后座的枪击也没有显示出来。地下室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有超过一半电影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电影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味道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马沙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特和朱尔斯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闪闪发光。关于皮箱有很多猜测,但我们却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们注意到,箱子打开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猜测,马沙脖子后面的创口贴遮住的可能就是‘666’,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尔斯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特最终死了。

文森特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被布奇用枪打死,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布奇用的枪是马沙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所以文森特才会没有防备地上厕所,所以布奇离开家之后才会遇到了马沙。

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费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他们又把很多时间花费在对话上,而这些絮絮叨叨的对话往往会被观众认为是无意义的废话。

电影还有一条线索,许多武器都没有用到正确的地方:没有打到文森特和朱尔斯的枪,杀死文森特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来打算抢劫餐馆的枪,二手店的枪。朱尔斯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阻止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电影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马沙给布奇交代任务的酒吧叫做‘jackrabbitsli’s’,而布奇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时,透过开着的窗户就能看到‘jakcrabbitsli’s’的标记。

还有一个十分有趣的细节,在二手店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red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ed’,后来布奇骑着萨德的摩托车逃跑时,他看了一眼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是萨德的头字母“z”,把这个字母和霓虹灯留下的字幕拼起来,就得到了‘kiillzed’,‘杀死萨德’,而事实上,那时布奇就刚刚杀了萨德。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恩赐(grace)’,而布奇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得很多。一个是文森特和朱尔斯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金光闪闪,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马沙授意布奇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地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这两个镜头又有什么深意,还是趣味,我们至今没有能够达成共识。

电影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

电影开头文森特和朱尔斯讨论荷兰、美国对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adventuresofhuckleberryfn)’里面的情节;朱尔斯总是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