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者以整个游戏及相关行业为主,他们为此拍手称快,认为这是国家法律的公正,维护了整个行业的纯净,给全社会带了一个好头。
尚阳电子,启明星科技,翔鹰软件等国内知名游戏制作企业纷纷表示支持,联想公司站出来,呼吁全国所有的游戏制作公司参加游戏峰会,在“抵制盗版私服公约”上签字。
另外深受盗版侵害的其他行业也纷纷表示支持,并且希望国家也能出手管一管,杀一杀他们行业中的盗版之风。
清华大学出版社主编姚翰文感叹道:“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中第一条就是文学作品,我们的图书市场真的是饱受其害,只盼国家能同样重视作家们的权益,如同保护计算机游戏软件的著作人的利益一样,能在立法以及执行监督上落到实处。现在的图书盗版行业并非抓不到大老虎,而是老虎常在眼前走,可无人去打,无人打的了!”
全国计算机协会会长马友亮公开说道:“这是计算机产业维权的重大胜利,具有历史纪念意义,众所周知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薄弱环节,计算机软件也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这对将来侵权计算机软件的维权事件带来非常好的法律依据和示范,这是全行业的幸事!”
马友亮说幸事,是因为他自己高兴,电子游戏也是计算机软件,游戏软件的胜利就是整个计算机软件行业的胜利,他当然觉得庆幸。
但现在是敏感时期,幸事这个词确实有些不妥,马友亮的这番言论引起了反对人士的猛烈批评。
山城诚诚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单诚说道:“作为苟建军的代理律师,虽然我们暂时落败,但我们保留向高院申诉的权利!法律不是死板的条款,作为此类案件的第一例,其实很多地方都值得好好推敲和商榷,不能如此草率地宣判,否则将会对未来同类同质案件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同时,我谨代表个人,表示对马会长所提‘幸事’的不满,这不是一个有大度之心的人说出的话。”
网友“游戏害人”在论坛上发表万字控诉,其中有一段是这么写的:“如果不是形同虚设的法律监管的缺失,不是利欲熏心商家的利益驱动下的放纵,孩子们怎么可能接触到这些乌七八糟的游戏?一味地利用各种血腥,暴力,色情,低俗的内容来吸引未成年人,这究竟是游戏开发者的悲哀,还是国家淡薄法律意识的悲哀?游戏有瘾,上网有瘾,如果因为上网玩游戏而荒废了学业,这究竟是谁之过?”
谁之过?理智的人肯定可以回答,这当然与家庭自身,学校,孩子生活的环境,还有孩子自身的学习能力相关了,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有责,网吧逐利放任自流也有责,部分游戏内容低俗化同样有责,大家都有错。
虽然这个网友只发问,没有给出回答,但字里行间的意思很明显,他全部将“过”推给了游戏制作公司和国家,却丝毫没有想过其他问题,再度引发大争论。
值得注意的是,网瘾这个词第一次在这里被提及,并且因为这篇万字长文的热门转载,“网瘾”变得家喻户晓,人们逐渐认同这个称呼。
对于网瘾的批评,很多家长都表示赞同,他们认为网瘾是毁掉孩子的罪魁祸首,有些孩子在家说谎骗钱,悄悄偷钱,逃课,甚至是在外面和不良少年厮混,打劫低年级学生,打架斗殴,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为了去网吧里玩。
当然这个观点也得到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反驳,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抽烟上瘾,为什么青少年抽烟的事情你们不去指责烟草公司?”,以及另外一个问题“十年前没有游戏的时候,是不是就没有问题少年?”,很有趣的是,没人可以回答这两个问题。
更多的人则是呼吁,一定要理智看待这个问题,千万不要简单地将未成年人的厌学或堕落与网络和游戏联系起来,如果没有网吧,他们也会有其他的堕落理由,溜冰,打台球,抽烟,调戏女生,租书,看漫画,有一万种理由可以让他们厌学或堕落。
争吵不休,争论不停,没有结果,文化界,教育界,社会学专家,医学界权威,不知道有多少人都想表达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