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个漂移,躲过银色轿车的追击,沈朝朝猛地往前俯冲,差点儿跟椅背撞到一起。
好在那辆轿车追的不是沈朝朝,而是李平侯。
李平侯的黑色艾力绅越来越快,沈朝朝没让司机强行追上去,只是不远不近的跟在后头,看见李平侯跳下车,逃进了另一条巷子,这才下了车。
几个花臂大汉追了上去,身上还带着武器。
沈朝朝没靠近,摇了摇头。
“李平侯真够倒霉的。”
她一说完,弹幕就乐了。
“我笑了,朝朝好像是真的在心疼李平侯嗳……”
“关键是,李平侯真的挺倒霉啊!朝朝让贾鸿信放出消息,本来只是想坑他一把,谁成想他反应这么大,原来那批走私的货真的在他手上,这谁想得到啊!!!”
“难道不是朝朝足智多谋,猜到了很有可能是被李平侯搞走的那批货吗?”
“现在可以确定,李平侯确实跟乔庸城有关系……”
看到这里,沈朝朝低声道:“当初孟诗情那伙人能从李平侯手里截走一半的慢性毒素,就说明孟诗情相当了解李平侯,要么是李平侯跟乔庸城有一些私下里的合作关系,乔庸城不讲武德暗搓搓坑了他一把。要么就是乔庸城和李平侯有仇,乔庸城一直在暗中关注他。”
其实沈朝朝在思考坑谁的时候,有考虑过乔庸城,但想想就算了,因为将这口锅扣到乔庸城头上,根本起不到这么好的作用。
而且,以乔庸城的身份,恐怕没多少人敢出手。
但如果是李平侯,那么一切就不一样了。
一来,他一直很低调,低调这种事对于有身份的人来说是优点,但对于李平侯这种不敢光明正大露面的人而言,就成了好拿捏的证明。
即便他是个狠角色,但敢对付他的人,谁又是没见过血呢?
二来,他不是a市本地人,没那么深人脉,在沈朝朝已经调查过他的情况下,当他处于危机之际,可供他选择的藏身之地本就不多,很容易押中他的位置。
“希望乔庸城不会让我失望。”
无论是合作,还是有仇,在李平侯面临危急情况的时候,对于乔庸城这种善于钻空子的人而言,他要是不出手,反而不符合他为人处世的习惯。
沈朝朝看过乔庸城吞并其他公司的手段,分析过他整垮同行的套路,这个人心机深、有耐性,他往往并不会发动相当直接强烈的攻击,动摇别人的根基,他更喜欢一步步蚕食对方,等到对手自己乱了手脚,再趁虚而入。
这一套相当有效,尤其是桥邦地产体量很大的时候,就算是拖也能把对家给拖死。
正在这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沈朝朝看见屏幕上三个字,轻轻勾起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