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这位大哥的好意,小弟自当多加注意。不过,这种情况下大哥依然单刀匹马前来,想必是一身惊人武艺了。”
大明知道对方是好言提醒,自然也笑着奉承了一番。反正他此行最忌招摇,当然是装的越嫩越好。
“江湖儿女,行侠仗义乃是我辈本色,我追寻那群妖魔已经数日,可惜至今依然下落无踪。此番正想回都城去,如小兄弟你不嫌弃,便与我同行,如何?”
这汉子性子豪迈至极,大明也喜他气度,当下也就不推辞,“那就有劳大哥照应了。”
随后,两人互相询问了姓名。
那汉子也姓王,单名一个“重”字。王重听到大明也是姓王,在同宗之谊下,对待大明的态度也就越发热络起来。
聊了数句后,王重问说:“我听兄弟口音,不像是本地人。”
有天帝的魂玉充当翻译机,天界语言的说与听,对大明来说并不成问题。只是各地方言不同,大明不习惯乡下说话的口音,难免会怪怪的。
“我那个师父不负责任了点,怕我偷偷跑回去,便随便找个地方把我扔了。说来惭愧,至今我还搞不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
“哈哈,你那师父倒是性情中人。”
“算了,别提那死老头了,一提就来气。”大明嘴上喊着死老头,但心里却是想着牧童在另一个世界不知过得好不好。
“好了,男子汉大丈夫,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安身。你就跟着大哥我去都城,去见识见识这个世界。”
王重笑着把大明拉上马,两人一马随即绝尘而去。
这匹似马的骑兽虽不能飞,但跑起来的速度却是快绝无比,比大明两条腿慢慢走要好不知多少。
行进间,王重跟大明大约介绍了一下这个国家。
由于这个国家盛产一种名为“丹玉”的珍贵玉材,因此国号定为“丹阳”。王重此行要前往的都城,就是丹阳国内的几个大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