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日,我在超市看见了他们,他们肆无忌惮的打量着我,然后大笑在。在他们眼里,穿着红色高跟鞋的我大概是个怪物。“

“这里好黑他们把我带到卫生间隔间里,然后从外面锁上了门,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没有人来救我,但是张明宇回来了,他说他想玩扭蛋机,问我能不能借他几百块钱,他等摇到自己想要的玩偶就会来这里找我。”

周小虫阅读着日记本上的文字,前面部分已经尽数被黑色的污渍遮挡,能看见的部分就只有这些。

这两个人应该是看到了关于扭蛋机的内容才回来的。

“高跟鞋可能在卫生间。”周小虫和祁怀浪同时道。

整个地下超市区域只有一个公共卫生间,日记的主人,也就是红高跟鞋的所有者曾经被关在那里过,那高跟鞋有很大几率也在那里。

“你去卫生间搜寻过吗?“周小虫拿掉李云奇嘴巴里的钱包问。

“去你大爷老子”李云奇的话没说完,周小虫就踹了他一脚,这一脚辛辣果断,位置当然也非常致命。

祁怀浪的头皮一阵发麻,原本吊儿郎当准备抽根烟的手慢慢放了下来,眼神飘忽移开了视线。

“朋友,你吵到我了。”

周小虫不算个乖孩子,贫民窟那种地方想要安稳的活下去首先就要会抢,会争,拳头就是硬道理,在孩童时期,她就是孩子王,后来小小年纪误入了大人国,她也顽强的活的很好。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但有些东西刻在骨血中,身体会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