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一半,突然有人过来热情地冲沈嘉明打招呼,“沈公子,实在有缘!竟然在这里遇见您!”
沈嘉明愣了两秒,面前这位穿着西装的寸头男士,他一点印象也无,对象很会看眼色,赶紧自报家门,原来是沈家生意场上有意向合作的乙方,难怪沈嘉明并不熟识。
“沈公子和朋友在这里吃饭,我不便多打扰,只是今天这巧遇实在太开心,这顿饭务必我请,沈公子和这位先生,你们随意,吃好喝好,千万不要客气!”
“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
“诶~您这就见外了,能请沈公子一顿饭,是我的荣幸!您就不要再推脱了!务必给我个面子!”
对方笑得一脸无奈,态度卑微到尘土里。
有外人在旁边说个不停,林秋显得有些不自在,就算与他无关,对方目标不在他身上,也不好动筷,忍着口水看着烤出油脂的肉块。
盛情难却,沈嘉明只好应下对方这顿请,寸头男人长舒一口气,兴高采烈地走开了。
巴结沈家的人,想巴结沈家却没有门路的人,实在太多了,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当然不肯错过,一顿微不足道的饭钱,让沈嘉明留个印象,真是上天下红雨,求不来的好事。
“请你吃饭是荣幸,那我陪你吃饭岂不是荣幸之至?”
林秋双手合在一起,举在胸前晃了晃,“谢谢沈公子的抬爱!”
沈嘉明夹起一块和牛放在林秋碗里,“不用这么客气,让你先吃饱,今晚才有体力,我才能连本带利的在你身上收回来。”
“……”
“怎么不动筷了?多吃点,太瘦抱起来手感不好。”
回家的路上,林秋接到了程煦的电话,林秋本来还想找时间把项链还给对方,没想到程煦先找了过来。
手机屏幕显示的那个名字让林秋心里一咯噔,表情变得尴尬,沈嘉明便知道来着何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