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点,集团邀请的客人陆续进场,宣佳楹站立在大门一侧,着一袭红色晚礼服,头发绾起,身姿窈窕,任谁路过都要忍不住瞧她两眼。
从彩排开始就踩着恨天高站在这儿,脚掌隐隐泛酸,有点支撑不住了。
他出现时,可以说是让人眼前一亮。他被簇拥在人群中央往前走,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果然,卓尔不凡的人到哪都是受人追捧的存在。
而他早就注意到她,程景和让跟着他一块来的几人先进去,走几步来到她身旁。
哪怕她站的笔直,依然可以察觉到她的脚可能不堪重负。她轻微的晃了下,像要倒下般,男人扶住她,确认没什么事后,他松手,眉心微蹙:“这是站了多久?”
宣佳楹实在难为情,“也就半小时。”她只是有点穿不惯这脚下的细跟高跟鞋,即使没有走路,光站着就累人。
穿高跟鞋连续站半小时也怪难为人的,程景和低头瞧了眼她的裙摆,堪堪拖地。宣佳楹因他这一眼,灵光乍现,当即悄悄脱了鞋用裙摆挡住鞋子。
没穿鞋的她比刚才矮了几公分,脚掌踩在地毯上得到了放松,整个人轻盈不少。
早该这样了,程景和无奈摇头。
宣佳楹窘迫的吐了下舌头,是她一根筋,太实在了。
要不要叫个人过来和你换一下。他像变戏法般变出颗糖来,剥了,喂到她嘴里。
是大白兔奶糖。奶味充斥了整个口腔,她回说不用,才没有那么娇气。
倒是挺有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