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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逍此人有个嗜好。

纨绔们其实都有些许烧钱的嗜好,斗鸡走狗养蛐蛐儿,卫逍的这个说起来,还要体面上那么一些。

此人酷爱养鸟。

凡是长了羽毛且能飞玩意儿的他都要一一搜罗来养着看着,为此还特地在郊外山上建了个园子,着人看管他那些宝贝。

是以一看他那副嘴角咧到耳后根的模样,谢春秋便知道他该是又不知从哪弄来了什么珍禽,急着要她一同去看。

两人于是坐了马车,一路向郊外的‘鸣涧’而去。

不得不说,卫逍虽是个纨绔,却也不是个胸无点墨的纨绔,这‘鸣涧’二字起的甚为贴切也文雅,此地是座小山,曲径幽深,树木茂密,不时可见一两个精巧的笼子散落其中,里面便是卫逍豢养的心头好了。

谢春秋被带着绕过一处假山,入目是是个巨大的笼子,里面放了一方怪石,依她来看,就算放在哪个小富人家的庭院里也不会觉得寒酸,却被卫逍用来养鸟。

那石头上趾高气昂的站着一只孔雀,与旁的孔雀不同的是,这只孔雀通体雪白,背后拖着的尾羽却是浅金色的,的确是好看的紧。

卫逍从仆人手中接过一把鸟食,把手从笼子的空隙中伸了进去,那白孔雀微微瞥了他一眼,随即继续昂起了头颅,抖了抖冠子,接着便一眼都不给了。

卫逍大笑着拍掉了鸟食,指着那白孔雀对谢春秋道:“瞧瞧,单看这幅脾气就知道不是凡品。”

谢春秋对这些没什么喜好,至多能瞧出毛色鲜亮与否,一听他这话只觉得此人是高兴的傻了,又不好拂了他兴致,随便附和了几句,两人又在院子里逗留片刻,卫逍方才恋恋不舍的同她一起回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