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破坏军婚罪!

在网络上。

若是性别一换,恐怕全网都将炸锅。

这次······

施暴者换成了女性,王珉又选择了谅解,事情才没有闹大。

在网络上。

家暴一直是一种极为敏感的,涉及了男女两性暴力。

女性一直处于弱势群体,受到关注是正常的。

但······

若是男性遭遇到了家庭暴力,该报警的时候还是要报警。

那点面子并不值钱。

随后。

他和青岚简单聊了聊,便结束了交谈。

走进了书房。

准备制作今日份的视频素材。

今天是庭审的第二天。

法院的六个刑事审判庭又审理了数百个被告,出现了一些新的刑事罪名。

其中有几个刑事罪名比较冷门。

分别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破坏军婚罪,代替考试罪,聚众哄抢罪等。

「今天这期视频,主要是讲解这四个罪名。

看着镜头。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录制这期视频。

今日份的被告里······

有一个小型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团伙。

专门从事拐卖人口的买卖,已经完成了数十起交易,将数十个女大学生、幼童卖到了偏远地区。

甚至有的······

直接卖到了国外去。

这个行为,妥妥的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法240条,这个罪主要指的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这类犯罪······

和其他犯罪不同,属于紧急类型的失踪犯罪。

只需要接到了相关举报,便应当立即立案,予以侦查。

立案标准较低。

而在量刑上。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几大特殊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份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对被拐卖的妇女实行猥亵或其他行为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进行其他违法交易行为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毫无疑问。

这个小型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团伙,完全符合这几条特殊情形。

但······

并未对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并没有出现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