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大型电视连续剧《借钱》

秦牧:“……”

人群外围。

几个中年人看着坐在原地唠嗑的老人们,神情都有些古怪。

这个案子的庭审直播,的确十分精彩刺激。

十八块钱的官司,硬是打出了累计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男的被判十四年。

女的被判十一年。

实际上。

来这个养老院之前。

为了给家中独居的父母找个合适的养老院,他们都曾了解过其他养老机构。

可是……

没有任何一家机构,能像眼前这家机构一样。

老人们欢聚一堂。

有说有笑。

集体看庭审,凑热闹。

笑容、心态,明显欢快轻松了许多。

不再是那种暮气沉沉。

竟给了他们一种活出了第二春的感觉。

他们站在外围,很清楚的感受到了这种氛围。

“几位,庭审也结束了,咱们……要不要去院里再了解下?宿舍、食堂、阅览室……”

一旁。

养老院负责介绍的工作人员接着提醒几人。

几个中年人对视了一眼。

却摇了摇头。

十分默契的说道:“不用了,就你们这家养老院吧。”

这名工作人员愣了一下。

似乎没料到这种情况,忍不住问道:“你们……不用再考虑下吗?”

“不用考虑了。”

其中一个中年人笑了笑。

指着自己混在院子里,正相谈甚欢的一个老人。

感慨道:“自从我妈走了之后,我已经很久没看到我爸笑的这么开心了。”

……

大学同学群。

判决结果下发之后。

整个群聊,迎来了一波小高潮。

“终于判了,普天同庆,可喜可贺。”

“判决里说罚没财产,陆续追回,岂不是说我借出去的钱还能拿回来?”

“钱不钱的无所谓,谁还差这点钱?只要人进去了就行。”

“他们两个好像不能关押在一起,以后想见一面估计有点难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这辈子都不想再见面了?”

“……”

听着长串的判决。

众人只感觉心情一阵畅快。

压抑了他们数年的心结……

在这一刹那。

悄然解开。

借钱不还的人,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而马明在法庭上豪取v的表现……

也让他们意识到了,懂法的重要性。

这次。

如果不是马明执意起诉,孤身奔赴阳城,孟磊或许还在逍遥法外。

他们借出去的钱,大概率是无疾而终。

“所有人,我发现了一个u的粉丝聚集地,叫做学法联盟论坛。”

“这个论坛我也知道,里面人才太多了,大家没事的时候可以去看看,还能涨不少姿势。”

“还有这种论坛?我就说u的评论区怎么那么干净,敢情粉丝都躲起来了。”

“不躲不行啊,u以前就曾对评论区下过手。”

“大家进论坛后,记得保密,千万别被u知道了,不然就完了!”

“……”

同学群里。

有人发出了一个论坛的链接。

众人纷纷加入。

这个论坛里汇聚了大量人才,分为三大板块。

这三大板块……

井水不犯河水。

但又谁也看不起谁。

灵魂洗涤区,潜心攻研诗歌、格言警句等文学。

重新做人区,段子手遍布。

学法专区,每天都会讨论各种奇葩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要点。

而在阳城法院外。

马明刚刚结束官司,和石良平并肩走出了法院。

再三拒绝了石良平的“转行邀请”。

点开了手机。

恰巧看到了同学群里的讨论。

“他们……居然发现我创立的论坛了?”

他嘴角抽了抽,不禁有些惊讶。

为了自身安全。

他是学法联盟论坛创立者的消息,除了他,没有任何人知道。

没想到这个案件……

居然激发了这些同学们学法的热情。

……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下班之后。

秦牧又返回了家中,自己做了一顿晚饭。

刚刚吃完。

便收到了青岚发来的组排邀请。

吸取前面多次的教训。

他果断选择了紧急避险,以要更新视频为由,拒绝了青岚。

和青岚打组排……

简直是自己找罪受。

随后。

他走进了书房,准备将这期借钱不还的纠纷案子录制下来。

这个案子……

最开始是从借钱不还引发的。

而借钱不还这种事,生活中太多人遇到过。

借钱其实没什么。

问题是借钱不还,那就糟心了。

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借出去了连个水漂都没有。

说的好听点,是借出去了。

可实际上……

跟丢了没有任何分别。

“孟磊”这种人,每个人的一生中难免碰到一两个。

秦牧坐在书房里,深吸了一口气。

面对镜头。

开口道:“今天这期案子,主要讲的是借钱不还。”

“相信很多人都曾碰到过,借出去的钱,无论如何都要不回来。”

“这个案子,也是u的一个粉丝遇到的。”

紧接着。

他将马明的情况简单讲述了一遍。

当然。

录制之前。

他曾向马明询问过,征得了他的同意和授权。

“这个粉丝的大学同学借了他十八块钱……”

再接着。

秦牧将马明和孟磊之间的恩怨纠葛,重点阐述了一遍。

至于两人的名字,自然用的化名。

从十八块钱开始,马明便数次前往孟磊所在的城市,前后参与了四起官司。

一起民事诉讼。

三起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里,运用高度盖然性原则,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对方归还十八元,并且支付250元诉讼费。”

“但对方却在判决下发后,做出了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举动,始终不肯偿还十八块钱。”

“而在刑法中,拒执罪……”

面对镜头。

秦牧梳理了一遍拒执罪的构成条件,转移财产的行为明显构成了这条罪名。

“此外,此人还向大学同学们借取了大量钱财,历时数年,一直未曾归还。”

“在这种情况下……”

马明联合所有同学,以诈骗罪,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

这个罪名……

一下子将民事纠纷,提升到了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