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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黑色西装的侦探说:“时先生,我们控制了一个来自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记者,他声称阮先生可能有一个大秘密。”

时钧眼皮都没掀:“按他要的给。”

侦探说:“您的预付佣金非常高额,我们已经自作主张支付了情报费用。”

他将一个保险箱打开,里面是一枚u盘,说:“这是阮先生三年前获得阿尔伯特创新奖之后,接受的一份电视访谈。可是因为内容披露过多美国政府的负面消息,而且是在国家等级的权威电视台播出,所以这份访谈一直被积压,至今没有泄漏过。”

“他将马萨诸塞州四千名儿童从死神的手中夺回来,他拯救了全世界数百万患者,他为全球四亿名罕见病患者及他们的家庭带来生活的信念与坚持的勇气。让我们欢迎今年阿尔伯特创新奖的得主

adley ruan博士!”

时钧看了看日期,这是他们刚分手,阮雪榆重新回到美国后的不久。

何度也搬了一个小板凳过来看,屏幕一亮,他就开始“我操”了。

像是一件繁星与夜空构成的神奇首饰,电视里的阮雪榆真是光芒四射极了。可能是因为镜头的距离感,慑人容光的气场扑面而来,甚至显得有一些傲慢无情。

他穿着铂灰色的羊绒大衣,极淡香槟近米色的针织高领毛衫。蓝色日辉纹陶瓷表盘颜色深邃,戴在他白得像童话故事的手腕上,风度翩翩,是精致而迷人的贵公子形象。

旁边金发碧眼的美女主持,被衬得像个赤贫的烧火丫头。

他对主持人微微颔首,恪守着西方礼仪中不与女士主动握手的礼节。

他随意的坐姿都很漂亮,仿佛美丽是他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然后流露出一个肯定的、表示可以开始的眼神。

主持人暖场说:“你的粉丝们叫你drrce charg,那么白马王子博士,结束之后,我能不能拿到你的手机号码?”

阮雪榆礼貌地笑了笑,他的反应非常合宜又自然,平淡却有来有回地接住了一切美式调侃,完全不像第一次上电视的素人。

主持人简单破冰之后,就从阮雪榆的童年开始挖掘:“博士,其实我们都知道你的童年经历,你最艰难的那段时间是怎样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