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人员流动性并不强,有些分公司的负责人甚至已经十几年没有挪过窝了。而彦氏集团的待遇又是出了名的好,即使只是分公司,这些人手下的员工也都很稳定,只要双方不因为分赃不均把事情闹大,总部根本就无从得知。
再加上分公司的管理层鱼龙混杂,之前彦卓刚刚回国接手公司时,把许多原本尸位素餐的高层从总部调离,又因为彦明睿的极力阻止没法直接辞退他们,最后只得把这些人分别打发去了各地的分公司。
这一通联想下来,彦卓几乎已经不敢再往下深想了。
昌越集团跟彦氏集团早已达成了深度合作,无论跟总部还是分公司都签订过各种各样的合同,但总部经手过的合同却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条款,说明这漏洞百出的合同分明是他们为分公司量身打造的。
可是昌越集团的人怎么就能确信,集团总部始终不会干涉分公司的事务,不会去核查这些合同?
还有,各地的分公司法务部难道都是吃干饭的吗?
这么多人经手过的合同,难道就真的所有人都粗心大意,从来没有任何人发觉过合同的不对劲?
想到这里,彦卓似乎又突然抓住了什么:“签订这三份合同的分公司都是哪里的?”
陈训给出的答案让他缓缓闭了闭眼。
果然,都在长期无法实现盈亏平衡,需要总部定期拨款才得以延续的那些分公司名单上。
各地分公司自负盈亏的规则是彦明睿还在管理公司时就早已立下的,只有创立初期总部才会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通常两到三年之内就会收回这种扶持。
为了激励分公司的独立经营,集团采纳的是分成制度,每年只会从分公司的利润中收取一定比例充入总部财务,剩下的则或充作当地员工奖金,或充作分公司的发展资金。可以说只要业绩够漂亮,赚的越多,分到的也就越多,收益是不设上限的。可一旦经营不善,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总部也不会一直拨款扶持,只会考虑更换负责人,或是直接关闭这些公司。
这是彦明睿定下的规矩,可也是被彦明睿一手打破的。
因为他曾经的心腹多数都被打发去了这些分公司,所以在彦卓第一次想要关闭经营不善的分公司时,彦明睿亲自出面阻止了他,让他不要伤了公司元老们的心。
彦卓第二次起了关闭分公司的念头,彦明睿又说这是当地的营商环境导致的,但他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失利就彻底退出当地市场,所以适当的亏损来维持集团在当地市场的影响力是有必要的。
第三次,彦明睿又说……
总之,从彦卓接手公司以来,这个规则就悄无声息地被改变了,彦卓没能成功关闭任何一家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不善,向总部卖卖惨哭哭穷,总部就会拿出大把的资金来支持他们继续经营,似乎也已经成为了各地分公司负责人的共识。
彦卓沉声道:“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至于你,接下来把所有分公司的所有合同,全部都过一遍。部门人手不够可以请独立的专业团队来,记得签好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