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和谈(三)

西班牙谈判代表听罢,鼻子都气歪了。

一对一的交换?

我们西班牙人总共就俘虏了你们七个新华人,其中还有四个是印第安人(即努查努尔人)。

而且,在关押审问期间,还弄死了四个人,仅剩下三个。

若是遵循一对一的交换原则,那么我们只能要回三个西班牙士兵。

剩下的西班牙官兵和被掠走的居民只能花钱买回来!

更过分的是,新华人提出“自愿遣返”原则,明显是想要扣押那些他们认为有价值的士兵或者工匠。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再加上西班牙谈判代表的坚持,新华人放弃了“自愿遣返”的原则,但犹自坚持对等交换,剩余出钱赎回的要求。

而且,他们还开出了每个西班牙士兵30比索、每个印第安仆从兵10比索,军官则根据职务高低和贵族身份,赎金金额从200比索到1500比索不等。

至于被缴获的武器装备和作战物资,将不予返还。

西班牙代表对此争执不下,认为赎金太高,超过了他们的心理预期。

虽然,在欧洲交战期间,用钱赎回俘虏是通行的规矩,但在美洲殖民领地,我们西班牙王国还从未曾有过类似的经历。

通常都是我们绑了某个印第安国王或者部落头领,然后让对方拿钱来赎人。

一百年前,伟大的西班牙征服者皮萨罗在卡哈马卡战役中俘虏了印加帝国的国王阿塔瓦尔帕,就曾让对方缴纳了一笔极其高昂的赎金:用黄金填满“赎金之屋(长约6.7米,宽约5.2米,高约2.5米)”一次,用白银填满两次。

赎金的总价值大约相当于13000磅黄金和26000磅白银(以后世价值估算,超过数十亿美元)。

难道是天道有轮回,合该我们西班牙人向敌人交付赎金了?

关于俘虏赎金的细节问题,双方决定先暂时搁置,讨论接下来的各项停战条件。

为了加快谈判节奏,新华谈判代表索性将己方其他的条件一一列举出来,然后等待西班牙人的讨价还价。

“第一,自签订和平条约后,双方即可停止战争状态,不得再向对方施以武力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