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自古就有“黄金迷人眼,财帛动人心”的说法,在淘金之初,也不是没有矿工忍不住对黄金的诱惑,偷偷地将挖掘到的金子隐匿在身上,以期将来获得一笔横财。
但是,这些人要么被人举报,要么被矿场管理者所查获,然后遭到了严厉地惩罚,被摁倒在地重责二十军棍。
随后,宣布这些人的服务期限将延长三年,方可被授予土地和房屋。
在矿场建立之初,管事们便向所有的矿工宣布,凡在采矿工作中私匿黄金者,将被认定为重大偷盗罪,除了要被施以肉刑外,还要扣除此前服务期间积累的所有劳动绩效,而且服务期限也将延长。
也就是说,私藏黄金,不仅要被打得屁股开花,而且还要比同期抵达启明岛的移民服务期多三年时间,在被扣除劳动绩效后,未来被分配田地、农资和房屋时,将承担一笔高额的贷款。
其实,想一想,这些人很不划算的。
本来就是在大明境内活不下去了,才被招揽上船,然后漂洋过海来到这片蛮荒的大陆。
那些管事老爷们也说了,只要服务期届满,他们都将获得一份能传诸于子孙的土地,而且还是整整四十亩。
而且,分配给他们的土地除了一小部分是生地外,大部分都是他们耕作过的熟地,只要用心侍候,不仅能填饱自己的肚子,肯定还有大量粮食结存,再也不用担心一场饥荒,就搞得家破人亡的悲惨下场。
更不消说,为了调动他们这些金矿工人的积极性,以及鉴于淘金的艰苦环境,管事老爷们还承诺,只要用心采掘金矿,所有人的服务期将酌情减少一年,提前获得“自耕农”的身份。
现在可倒好,一些人为了贪图黄金,试图私藏隐匿,不仅遭到皮肉之苦,服务期反而还要延长两年,可谓得不偿失。
其实,就算藏匿了黄金,并且安全地带走了,那也纯粹是瞎忙活。
因为,启明岛上的金银根本不流通,你捧着一大块金子,也买不到任何商品。
说不定,还要被人举报,黄金被没收,人也要遭到严厉的审查和惩处。
除非,你能带着金子逃回大明。
但,这可能吗?
所以,挖到了金子,还是老老实实地交给矿场管事吧。
“张管事,我这里发现一块金子!”卞福生举着那块金子,朝河岸上来回巡视的管事大声喊道:“……好大一大块金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