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153。

一所组成,但几何量体则不然,所以也不能象由众这个要素的不可区分之诸部分来制成一〈单位〉那样,说要由距离的不可区分之诸部分来制成点。

1

于是,这些反对意见以及类此的其它意见显明了数与空间量体不能脱离事物而独立。

又,关于数论各家立说的纷歧,这就是其中必有错误的表征,这些错处引起了混乱。那些认为只有数理对象能脱离可感觉事物而独立的人2,看到通式的虚妄与其所引起的困惑,已经放弃了意式之数而转向于数学之数。然而,那些想同时维持通式与数的人假设了这些原理,3却看不到数学数存在于意式数之外,他们4把意式数在理论上合一于数学数,而实际上则消除了数学数;因为他们所建立的一些特殊的假设,都与一般的数理不符。最初提出通式的人假定数是通式时,也承认有数理对象存在,5他是自然地将两者分开的。所以他们都有某些方面是真确的,但全部而论都不免于错误。他们的立论不相符合而相冲突,这就证实了其中必有不是之处。错误就在他们的假设与原理。坏木料总难制成好家具,爱比卡包谟6说过,“才出口,人就知道此言有误”。

1点不能含有距离的要素;而且距离的任何一段仍还是距离,不能成点。

一在“众”中可作为一个部分,点在线内不能作一个部分。

2指斯泮雪浦。

3这些原硬,指“一与未定之二”

,可参看第七章。

4指齐诺克拉底。

5柏拉图。

6第尔士编“残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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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形而上学

关于数,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和所得的结论已足够(那些已信服了的人,可在后更为之详解而益坚其所信,至于尚不信服的人也就再不会有所信服)。

1关于第一原理与第一原因与元素,那些专谈可感觉本体的各家之说,一部分已在我们的物学著述中2说过,一部分也不属于我们现在的研究范围;但于那些认为在可感觉物体以外,还有其它本体的诸家之说,这必需在讨论过上述各家以后,接着予以考虑。因为有些人说意式与数就是这类〈超感觉〉本体,而这些要素就是实在事物的要素与原理,关于这些我们必须研究他们说了些什么,所说的内容其实义又如何。

那些专主于数而于数又主于数学之数的人,必须在后另论;3但是关于那些相信意式的人,大家可以同时观测他们思想的途径和他们所投入的困惑。他们把意式制成为“普遍”

,同时又把意式当作可分离的“个别”来处理。这样是不可能的,这曾已为之辩明。

4那些人既以本体外离于可感觉事物,他们就不得不使那作为普遍的本体又自备有个体的特性。他们想到了可感觉世界的形形色色,尽在消逝之中,惟其普遍理念离异了万物,然后可得保存于人间意识之中。我们先已说过5苏格拉底曾用定义〈以求在万变中探取其不变之真

1叙里安诺将以下各节编入卷n。

2见于“物学”卷一,第四至六章;“说天”卷三,第三至四章,“成坏论”卷一,第一章。

3指斯泮雪浦,参看卷n,1090a7—15,20—b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