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或一般“形式与事物”

由何而成一,——这个也没有人做过任何说明;若有人能为之说明,他就只有照我们那么说,“致动者使它们成‘一’”。

那些主张数为第一的人1进而用数来创造一类又一类的本体,为每一类赋予不同的原理,他们使宇宙诸本体成为仅是一联串的插曲2(因为照他们的讲法万物各自存在,或不存在,与它物无关)

;他们授给我们许多管理法则,但世界必然拒绝混乱的管理。

“岂善政而出于多门,宁一王以为治。”

3

1指斯泮雪浦。参看卷z,1023b21;卷n;1090b13—20。

2希腊悲剧中,凡与前后剧情不相联贯者称为“爱贝案特”

(πiσδwδη,插e h f曲)。此以喻斯泮雪浦学说不能确立总因而勤求各事物之原理,则万物不能相关通,只是一联串的插曲而已。

3见“伊里埃”卷二,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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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913。

卷()十三1

章 一我们先已在“物学”论文中2陈述了可感觉事物的本体与物质,以后又3讨论过具有实现存在的本体。如今,我们研究的问题是:在可感觉本体之外,有无不动变而永恒的本体,若说有此本体,则又当研究这是什么本体。我们应该考虑到各家的主张,倘彼诚立说有误,吾人当求免于同样的瑕疵,如吾人之用意与诸家不无相通而可互为印证之处,则吾人亦可无憾于自己的议论;人欲推陈出新,以鸣其道于当世,良愿于古人所已言及者有所裨益,如其未必胜于昔贤,亦愿不至甚愧于旧说而已。

对这问题有两种意见:或谓数理对象——如数,线等——为本体;或谓意式是本体。因为(一)有些人认为意式与数学之数属于不同的两级,(二)有些人认为两者性质相同,而

1卷与n之编排自古启人疑难:(1)

两卷分界线实应在第十三卷之第九章1086a21,以下各章似较以上各章先写成。

(2)两卷各章节编排颇参差。

(3)第十三卷中第四第五章此评意式论几乎是卷一第九章之重复。

唯有的差别是在卷一中语气出于一柏拉图学派,而卷十三则已是亚卡台米学院(acadey)以外的批评家笔调。

2见“物学”卷一。

3见卷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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