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原由〉不是内在的部分,而是事物最初的生成以及所从动变

1上数卷论定哲学思辨的范围。此卷集释有关本体论中常用的重要名词。

但其中有数词与此书无关。似原为另一专篇。著录时间或早于此书。所传公元前希茜溪(hesychi)

“亚氏书目”中有“词类集释”一卷,或即指此作。以后被夹入此书中。本书卷(e)六末句与卷(z)七开始句均提及πiπα“名e g h f h j i词集释”

(关于名词诸涵义)

亦当是指这卷的。

希腊诠疏家亚历山大将此卷编为第四卷,与t卷对换。拉丁学者,如托马斯。阿奎那则编为第五卷。

2各民族言语文字发生时,若干原始字根,均出于人生基本活动,故多相似。然其日久孳乳则因生活、环境、与思想变化而颇相异致。凡一字数义,即双关或数关之字,各民族必难得相同的一字,其所关数义均属一致。因此本书各卷译文中(例如αη)往往不能不以两个或三个以上(例如“原始”

、“原理”

、“渊j源”)的中文名词来译取一个希腊名词。

3参看“范畴”章八。

4亚里士多德以心脑为动物发生之起点,见“动物发生”

738b16。亚氏在生物学上有许多成就,而这却是一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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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301。

的来源,如小孩出于父母;打架由于吵嘴。

(五)

〈原意〉是事物动变的缘由,动变的事物因他的意旨从而发生动变,如城市政府,寡头政体,王制以及暴君都叫做“原”(αi)

h j〈主〉。技艺亦然,尤其显明的是大匠师的精于设计者。

(六)

〈原理〉是事物所由明示其初义的,如假设是实证的起点。

(因为“原因”与“原始”之义相通,所以“原”有六义,因也该有六义。)这样,所谓“原”就是事物的所由成,或所从来,或所由以说明的第一点;这些,有的是内含于事物之中,亦有的在于事物之外;所以“原”是一事物的本性,如此也是一事物之元素,以及思想与意旨,与怎是和极因——因为善与美1正是许多事物所由以认识并由以动变的本原。

2

章 二“因”

3的命意(一)是事物所由形成的原料,如造象因于青铜,杯碟因于白银,以及包括类此的各级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