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我们2所用以证明通式存在的各个方法没有一个
1毕达哥拉斯学派以“条教”为“三”
(另一些残篇作“二”)。
“三”处于宇宙某一区域,这区域中之诸实体均属“三”
,如气亦属“三”(照叙利安诺[syrian]诠疏)。这样。在同一区域(数区)中有些是庶事抽象,有些是物质实体,而所系属的“数”则相同。
2此章若干节与卷,第四章若干节几尽相同。但在此卷中亚氏用第一人称“我们”
,自侪于柏拉图意式学派之列。卷中,转以第三人指称意式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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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形而上学
足以令人信服;因为有些论据并不必引出这样的结论,有些则于我们常认为无通式的事物上也引出了通式。依照这个原则一切事物归属多少门学术,这就将有多少类通式;依照这个“以一统多”的论点,1虽是否定,亦将有其通式;依照事物灭坏后,对于此事物的思念并不随之灭坏这原则,我们又将有已灭坏事物的通式,因为我们留有这些事物的遗象。在某些比较精审的论辩中,有些人又把那些不成为独立级类的事物引到了“关系”的意式,2另有些论辩则引致了“第三人”
3。
一般而论,通式诸论点,为了意式的存在消失了事物,实际上我们应更关心于那些事物的存在:因为从那些论点出发,应是数〈2〉为第一,而“两”却在后,亦即相关数先于绝对数。
4此外,还有其它的结论,人们紧跟着意式思想的展开,总不免要与先所执持的诸原理发生冲突。
又,依据我们所由建立意式的诸假定,不但该有本体的通式,其它许多事物都该有(这些观念不独应用于诸本体,亦应用之于其它,不但有本体的学术,也有其它事物的学术;数以千计的相似诸疑难将跟着发生)
,但依据通式的主张与事例
1见于柏拉图“理想国”596a。
2见柏拉图“斐多”74a—77a,“理想国”
‘479a—480a。
3见于柏拉图“巴门尼德”
132a,d—13a。其要义谓如果x符合于“人的意式”而确定它是“人”
,必须有一个“第三人”
,俾在它身上,两个人格可以合一。参阅本书卷z1039a2,以及“诡辩纠谬”178b36—179a10。
4柏拉图以“未定之两”
(αiσδα)为制数两原理之一。参看1079a18h g h i k i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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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