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何万胜当兵,二小子也就跟着来了。
不过,何万胜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可二小子却坚持就叫二小子,说这就是他的名字,换了,怕爹以后在报纸上看到的时候,不知道是他。
何万胜知道,二小子是感激他爹收留了他,不想改名。
他比二小子大点儿,具体大多少,没人知道,反正二小子来家的时候比他个矮,就一直管他叫哥。
后来何万胜当了排长,二小子就在他手下当班长。
现在他们已经不是军人了,所以二小子还像小时候一样,管他叫哥。
淞沪战场上,一枚炮弹落在他俩身边儿,当时二小子已经被上一枚炮弹震晕了,是何万胜拼死把他背起来跑,才捡回了一条命。
只不过,何万胜断了一条腿,而二小子没了一只手。
事实上,二小子一点儿都不怂。
在那场战斗当中,他们连顶着鬼子的炮火一直打到天亮,连续击退了一个整编中队的鬼子五次攻击。二小子拎着那挺他们排唯一的捷克式,那一晚就干掉了超过二十个鬼子;
这样的兵,能是怂包?
他是担心,担心瘸了一条腿的何万胜会有危险。
“哥,额特娘的不怂!”
二小子说完,伸出他那条光秃秃的左胳膊,架起何万胜快步朝枪声传来的方向跑去。
枪声还在继续,但是马大彪却有点儿扛不住了。
第一枪是他开的,目的就是为了示警。
没办法,在他干掉第一个人之后,城墙下面的阴影当中就紧跟着冲出来二十多人,他只能这样做。
代价就是,完全暴露了他的位置。
就那么一条小胡同,他能往哪儿跑?就算是岳复在这儿,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就是上房顶。
如果对方没有亮起火把的话,马大彪也能借着夜色的掩护以偷袭之法杀人,只要不开枪,就不会轻易被包围。
可是,一心想要速战速决的典九却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在第一时间下令点起了火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