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我要跟她

“对,她还活着。”

许冲简直不敢置信,一个孩子,还带着一个孩子,他定睛一看,赵阳怀里的孩子比月牙还要小好多,皱巴巴一团,手脚伸展开,看起来像是细瘦的柴棍一样,要不是偶尔手脚还动弹,真看不出是个活物。

许冲摇头,“不用再考验你了,你是个汉子,我信你的没做过坏事,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只要不做坏事,保证你有口吃的,饿不着你!”

赵阳摇头,他不想跟着许冲混。

他往城门口一看,正瞧见邵寂言来了,正站在苏蔓面前,二人郎才女貌,亲昵自然,十分养眼。

许冲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给他后脑勺来一巴掌。

第一感觉就是这小子后脑可真硬啊。

少年,也不小了,若是生活正常,再过两年家里人就该给他商议亲事了。

可有些人就不是他应该肖想的。

许冲恶声恶气道:“她是我主子夫人,你小子眼光不错,可胆子实在是大,再看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赵阳翻了个白眼,不屑地撇撇嘴角,他指着苏蔓道:“我不跟你,我跟她。”

“嘿,你小子还没放弃?”许冲怒了,卷起袖子就要动手。

赵阳只说了两个字,便浇灭他的怒火。

他说:“龌龊。”

他对苏蔓压根没有什么想法。

非说要有,确实有,像是见到了神女一样,从他看见苏蔓的那一刻起,见到她一举一动,所做之事,他心中的岩浆似乎停止了翻涌。

赵阳本性不坏,他天生力大无穷,以前下田干活,从来没想过这么多,可自从开始逃亡,家里人死绝了,又经历妹妹差点被吃这件事,他对这个世界的恨意就到达了顶峰。

他从没放下手中的蒲棒,刀也总磨的锃亮。

人们都讨厌他,叫他野狗,这可不是一个好词,外面流民见过最多的就是野狗,它们和人类一样流离失所,要么成为人类的美餐,要么在饥饿的驱使下猎食人类,成了吃人的野狗。

他赵阳是后者,他从不主动杀人,可若是有人胆敢招惹他,便是天涯海角,遍体鳞伤,他也要让那人付出血的代价。

所以他一个小孩子,弄的周围人都怕他。

只因为他够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