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办事处内。
雷青在雪茄柜里取出一支雪茄,给周达递了过去:“十年陈化的乌普曼,市面上难得一见的好东西,尝尝!”
周达今年四十三岁,五官端正,身形微胖,藏青色定制西装裹着略显宽厚的肩膀,藏不住微微隆起的啤酒肚。
他梳着油亮背头,鬓角处几缕银丝在灯光下若隐若现,在伸手去接雪茄的时候,腕间百达翡丽泛着冷光:“你不该那么着急对张之晋动手,他这个人是一条疯狗,哪怕如今身价不菲,但身上的草莽气仍旧很重!如今你灭口不成,反而被他记恨上了你,这会让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
“找你来,也正是为了聊聊这件事。”
雷青将将雪茄凑到鼻尖轻嗅:“自从双方的人在碧水连天展开枪战,张之晋就彻底消失了,我找不到他,你得帮我。”
“咔嚓!”
周达拿起雪茄剪,将刀刃精准卡住茄帽三毫米处,剪断多余茄衣,露出紧实的烟叶断面:“这事我帮不上你!张之晋不是那种你以前可以随意拿捏的小老板!都说狗肉上不得宴席,他这个人不论到什么时候,都不缺拿着枪与人拼命的勇气!这么多年下来,我们早已变得陌生,我不了解他。”
“找不到他,你总能找到他的家人吧?”
雷青弹开镀金的煤油打火机,呈45度角悬在茄脚,蓝色火苗舔过烟叶边缘,待深褐色茄衣均匀烧成一圈焦边,才慢悠悠收回火机:“你们几个人,明争暗斗了这么多年,我不相信你会没有任何准备!既然张之晋是一个很注重亲情的人,只要找到家人,就能拿捏住他的软肋,不是么?”
“他家里人,我确实能找到,但不会帮你,你死了这条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