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夏用了一分钟时间过了一遍小说的内容,也快速的接受了自己穿越进了一本小说的事实。
按照剧情发展,李知夏是减肥饿晕了,接下来舔狗诸庆就要到了。
而现在她来了,她就是李知夏,她怎么能让剧情还这么发展?
什么舔狗,什么女主,都给我滚一边去,我才是女主!
柏淑华滔滔不绝骂了李知夏几分钟,看她一点反应没有,更生气,怒吼:“我跟你说话,你听到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两只耳朵都听到了。”李知夏掏掏耳朵,“我又没聋,你那么大声干嘛。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再去找那个什么诸庆,我压根就没看上他。”
虽然作者把女配李知夏写的狗屁不是,但给了她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漂亮,一种能媲美明星画报的漂亮。
又漂亮又有钱,还是个干部子女,她脑子进水了才要去勾 引一个舔狗。
柏淑华这才舒口气:“这才对,赶紧吃饭。”
柏静又把饭盒递过去,对上李知夏的眼神,柔柔一笑。
果然是标准的小白莲长相,和书里写的一样。
李知夏对这个间接害死“李知夏”的人很冷漠,接过饭盒,沉默的吃饭。
她虽然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她心里还是有些忧伤的。
她拼搏了五年才坐上了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位置,她的钱还没花完呢。
啊啊啊!我的钱啊!
李知夏心在滴血。
柏淑华还滔滔不绝说个不停,这时病房门被推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进来。
柏静起身:“诸庆,你怎么来了?我表姐刚醒,你别刺激她。”一边说一边使眼色。
李知夏抬头看他一眼,西装笔挺,头发梳的丝毫不乱,长相还算是儒雅,其实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我来是有些话想要和你表姐说清楚。”诸庆走进来,对着脸色不好的柏淑华鞠个躬,“阿姨,我有些话想和知夏说。”
柏淑华知道她在,不方便,便主动出去。
诸庆转向李知夏:“李知夏同志,我正式的告诉你,你以后不要再纠缠我。我以前说的话可能让你误会了,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喜欢你,我心里只有静静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