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第一次抱孩子,手有些僵硬,尤其是杜小狗的小胳膊小手扒拉住他脖颈的时候,他甚至都有些不敢呼吸,生怕吵醒了他。
“怀夕既已睡着了今夜便让他宿在莲花楼吧,“李莲花看向杜蘅,语气温柔却也不容置疑,”他睡得会舒服些。“
杜蘅挠挠脸,没反驳,目送李莲花抱小孩的背影居然头次生出了把杜小狗他爹找到的想法。
这李莲花这样抱着杜小狗时竟然有几分像以对真父子,被这个想法吓得瞌睡都醒了,杜蘅吸了口气喝了一大口酒。
不像不像一点都不像,这李莲花看着没几天好活的样子了,她杜蘅可不喜欢这种病弱类型的男人,就算给杜小狗找爹也得找一个身强体壮能照顾保护杜小狗的。
“阿蘅!”
方多病大喝一声,一口酒下肚的杜蘅扭头看过去,方多病已经喝的面红耳赤了。
摇摇有些昏沉的脑袋,杜蘅完全不知道自己说话声音也挺大,满是酒气,似乎醉的更甚:“你说话就说话,这么大声做什么我又不是聋子。”
“我可喊你两声了你想什么呢?”醉了五分的方多病又给杜蘅满上,“欸李莲花你干站着干什么坐啊。百川院非要我破三个案子才肯收我为刑探。咱们好不容易破了这个灵山识痲的案子又允诺不能对外声张,你得了神医之名,灵山派得了体面,我呢?我这还差着三个案子呢!你看你老奸巨猾,我和阿蘅武艺高强,不如我们合作吧,咱们三个带着狗蛋一起行侠仗义,钱的事情都好说。”
李莲花笑了:“你有钱吗?你穷得都上我们这混吃的来了。”
这方多病时从家里逃婚跑出来闯荡江湖的,他爹要他尚主他不愿意,现在身上带的银票都无效了,一个向来锦衣玉食的公子现在已经过的日子拮据了。
“不、不行!”杜蘅摇摇头,总觉得自己眼花的厉害,开口就是毫不犹豫地拒绝。
“怎么不行了!”
杜蘅:“你、你一看就是走哪哪出案子地体质,麻烦。”
方多病不服气:“我——”
李莲花默不作声地把杜蘅地酒碗拿走,看着身边东倒西歪地杜蘅就一阵头疼,他是看出来了这姑娘压根就没喝过酒。
“我对行侠仗义一点兴趣都没有,江湖风波恶莲花楼里清。我生平最大地爱好就是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李莲花又看了眼杜蘅,回头看了看身后地莲花楼接着说:“你那种刀剑上舔血地生活,不适合我。”
也不适合杜蘅和杜怀夕,他此生已经快要走到头了,只希望早日找到师兄地尸身带回去安葬在师父墓旁,余下地时间……
思及自己这十年以来满心怨恨到心如止水的心绪,心里竟然开始害怕了,他本来以为自己在找到师兄尸身以后,就在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安静地离开。
可是他现在竟然生了妄念,他生出了贪念,他不想那么早死去了。
“你再考虑考虑!我若入不了百川院,怎么对得起我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