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饱暖思。
由此可见,他就该在野地里老实冻着,脑子里才能清净。
兰泽告辞之后,农夫贾怏怏不乐地把他送到正门外。
“你走了,谁帮我吃饭?”
这是什么奇怪的理由?
“贾哥,明天冬天,我要是还活着,过来找你吃饭。”
生死有命。既然现在还活着,不妨安排点开心的事儿。
“说定了,我等你来。”
农夫贾目送他离开。看着兰泽走远了,他才回车上。
忽然,农夫贾又跳下车来,跑到门口大喊道:“小心狼!”
兰泽朝他挥挥手,表示听到了。
从农场大门出去,不远就是主干公路。
兰泽看了眼地图,决定乖乖地贴着公路线走。
虽然被狼吃掉也是种死法,但他觉得还没溜达够。
如果在野地里,面对面和一头狼对上,他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
但万一碰见的是一群呢?
在食物稀少的季节,狼也喜欢结群,集体搞定一些大动物,比方说野化的家猪。
对付起他一个细皮嫩肉的人类,就更方便了。
再万一狼出现的时候,他睡得正香呢?
身为处处受限的重大突变携带者,他既不想受到额外的照顾,也不愿受到额外的束缚,所以觉得死亡是好归宿。
然而,死前旅行得够远,他才觉得够本。
虽然他的人生没什么用,可也不想随便浪费了。
再次上路,兰泽不再避着人。
一路听着歌,记着日记,徒步旅行的日子,每一天都挺有意思的。
很可惜远方的终点,就是人生的终点。说不上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