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天生神力,背着大光头上路也是轻松平常,不像我们人类,背一会儿就快要累死了!”
“这也太过奖了。”阿当果然自顾自的在一旁扭着身体偷偷乐着,忘记了他的自由使者论。
千鹤虽然不太习惯他俩怎么会这样沟通的,但还是抿着嘴笑道:“阿当,既然达斯都出言相求了,你就勉为其难帮他一把吧。”
“既然你都开口求我了,我就看在你可怜兮兮的份上,帮你一把吧。”
阿当当起搬运工上来,可真的是十分熟手,没等托托士有机会反驳之前,已从他背上卸下了盛无仇,化身成宠泥马,将盛无仇背在自己毛绒绒的背上。
“行了,走吧。”
达斯拉起双手撑在腿上正在大口回气的托托士道:“医生还是留一口气救人吧,搬运伤者的事就交给那匹骡子好了。”
“是宠泥马!”那匹骡子的耳朵倒是十分灵光。
托托士抹一抹额上的汗珠,托起他那圆形的眼镜,对达斯他们歉意地苦笑:“我从小就体弱多病,让大家见笑了。”
“没什么,大光头那么大块,换成我也背不动。”达斯从他的背包中拿出一瓶水递给托托士:“这岛上生长速度缓慢究竟是什么意思?”
托托士喝过水后,看来回复了一些:“别看我这个样子很年轻,其实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而刚才跟你们说话的那个男孩,也有二十多了。”
“什么鬼!你四十多岁我还可以说你驻颜有术,可是刚才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一看就只得七八岁好吧,怎会有二十岁了!”
达斯好像突然之间明白了那个色老头为什么一百多岁还是个老不死的原因。
托托士并没有注意到达斯脸上的表情由‘你丫骗我是三岁小孩吗!’,到‘哦,原来是这回事。’的变化,喝着水边走边说。
“这岛上的土壤之中,有着一种抗衰老的矿物质,而那矿物质造成了岛上无论是人、还是动植物都生长得特别缓慢,能够变相保持青春的原因。”
长生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