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就该给主角男换个香艳的出场方式,直接穿到主角女的暖床上,或者是正在沐浴的澡盆里,这会儿甭提多美了。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好不容易猝死穿越了一回,还要啥自行车,呸。”
仔细回想了一下网文开头,隐约记得在第一章的结尾埋下了伏笔,暗示着主角男会在这垃圾堆里找到一件逆天宝物。
不过,这宝物到底有多逆天,具备了什么功能,具体是在哪里找到的,这些他都没有交代。
因为,还没来得及码下去,就胸闷猝死了,不过,倒是在最后提到了,那宝物是一方方正正,且红白相间,应该不难找。
一阵凉风吹过,易兴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这时才发现,浑身上下光溜溜的,没穿衣服,下半身更是连块遮羞布都没有。
这开场也太凄凉啦,作者后爹啊。
好在这垃圾堆人烟稀少,否则让人看得了多影响形象和市容啊。
说不定一个运气不好,碰上了一些喜欢捅小孩儿的老变态的话,想想就觉得菊花一凉。
埋身在一堆乱七八糟的破烂之中,随便翻找就捡了只靴子,虽然外表看起来,肯定不合脚,但是现在这般处境,哪里能容得他挑三拣四的。
就在他的手刚接触到那只靴子的时候,他感到脑海顿时一震,紧接着就是蹦出了一段资料出来:
“平民靴子,前任主人:赵大壮,王二牛,宋小狗,袁广志。”
“适合人群:42号大脚丫子。”
“鉴于前任主人皆患有脚气,不宜穿戴。”
“材料:牛皮...”
......
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切给惊掉下巴的易兴,将手上的那只靴子拿到鼻子前嗅了嗅,果然,从里面散发出了一股堪比来自香港的‘清香扑鼻’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