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似乎很有活力。
甚至让我觉得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飞来飞去,却也还是在马路中间。
有点儿犹豫。虽然是螳螂熟练搬运工,但小时候确实有被那双刀刺破皮肤。
心有余悸吧。“一朝被蛇咬”。。
因为害怕听到孩子对家长说:我想要,给我捉来。
所以硬着头皮仓促的伸出手。
尝试了好几次,终于成功。
轻轻的捏着那纤细的颈部,要不致滑落,又要保证不会对它造成伤害。。
就像从前给蚂蚁拉架一样,小心翼翼。。
想到《宠物小精灵》。
及电影《比佛利拜金狗》里的台词,dog-napped。
孩子又问,要送到哪儿?
家长的回答。。
让我感觉,仿佛灵魂被闪电击中。
“送回到草丛里”
怎样得到的,这个答案。
把螳螂送回到草丛里什么的。
我这一生中,从未听过,也没见过任何人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所以,怎就会、被一语道破?
如果家人也是如此的话,我可能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外表是冷漠的,坚强的,封闭的。
内心炽热、柔弱、渴望被理解(却又无法沟通)。
家人的口头禅之一:那有啥用,又不能赚钱!
之二:你能干点正事吗?!
写下这些,我是既无奈又忍俊不禁。
常年保持沉默。
对于之二。
在心里,回曰:对不起,我不能。
扯远了。扯回来。。
整个过程里,只是聚焦于自己要做之事,对四周的人和物置若罔闻、视而不见。
turnablindeyethem.
turnadeafear.
courtesy.
wherearemanners.
(又想到《王牌特工》:mannersmakethman.)
或许只是过于内向而不知如何作出回应。
好在我是一个diarykeeper...
这时瞬间明白了写作的意义之一:
阐明真相。
即便耳听为虚,眼见也未必为实。
那么随之而来的,阅读的意义之一:获悉真相。
作为眼睛和耳朵的补充。
如果看人只看表象,很容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不,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