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香江女商[六零] 仲丘 4674 字 12个月前

自从知道林薇得了恒生的青眼,苏天瑞对林薇的膜拜之情溢于言表,宋烨说林薇是帮了恒生的忙,虽然苏天瑞不知道是什么忙,竟然让恒生如此兴师动众,但能让大银行苦恼的,一定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儿。

能掌到银行的人脉就相当于半只脚迈入资本圈,这个简单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越是厉害的人或者说是有钱人,他们在银行掌到的利率就越低,有了钱他们才能跨过门槛,接触到赚钱的大项目,从而赚到更多的钱,这就是一个良性循环,所以有钱人才会越来越有钱。

大佬们都是怎么起家的?第一桶金好赚,但如果想爬得更远就需要大财团的支持,所以香江的大佬们才要费尽心思地与汇丰交好,船王袁国栋就是汇丰扶持起来的,有这样一个例子,谁不想抱紧金大腿?

苏天瑞投了十万,原本心里还有点犯嘀咕,晚上睡觉都不安稳,怕自己赔钱被家里笑话,现在他是一点顾虑都没有了,每天都是动力十足,想到林薇之前说的,70万只是蝇头小利,他也不觉得这是吹牛了,一直琢磨着这句话,开始自己给自己画饼。

今天周五的例会,前后不到二十分钟就结束了。

苏天瑞拿着车钥匙,问林薇:“去哪儿?我送你。”

“你先走吧,我还有事儿。”林薇侧过身给他让路。

苏天瑞停了下来,看着今天林薇的装扮,意味深长地道:“这是要等你的那个男朋友?”

林薇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说:“不是男朋友。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听说还是大学教——”他话没说完就让路过的宋晔撞了一下。

“走不走,你们挡在这儿干什么?”宋晔停下来看着他们。

苏天瑞轻“嘶”了一声,他看着宋晔,接着又看了看林薇,最后竟破天荒的没有生气。

然后一副我都懂的表情,十分好脾气地拍拍宋晔的肩膀,道:“好,我走,我走,不耽误你们。

林薇看见他这副模样就来气:“难怪你不待见他,真是太欠揍了。”

宋晔收回视线,徐徐地转过脸来,漂亮的眉眼有些淡漠:“我没有不待见苏天瑞。”

啊?

他慢条斯理地说:“手握权力的人很危险。”

林薇

反应了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你在试探他的底线?”不可否认,苏天瑞确实有成为危险分子的能力。

“或许你的眼光没有错,但是这有风险。”宋晔的语调带着惯有的轻缓温吞。

林薇明白他的意思,苏天瑞完全有可能借着他的家族反客为主,吞并公司。宋晔其实很会看人,快速捕获别人的情绪,就像每次谈判他都能掌到一个非常好的价格。

林薇想说做生意本来就有风险,如果对方真有这个心思,她会挖好坑等着他跳。

不过她看了一会儿宋晔,然后慢慢微笑开,说:“还是你思虑周全,很高兴你能和我说你的想法。

宋晔微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林薇说完就下楼了,背对着他挥挥手:“大强,请再接再厉。”宋晔看着少女下楼的身影,一辆略微眼熟的黑色轿车停在了店铺门口的路边。

上面走下来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他敞着西服外套,看到林薇的瞬间露出点点笑意,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

只要有时间,林薇就会逛成衣店,港城大大小小的成衣店很多,石敬尘给她当司机,带着她四处转。

“男装店也要看?”石敬尘有些意外。

林薇说:“进去看看吧。

林薇逛街,无论小店大店,女装男装,商场还是街边,她都会看看。

买的时候不太多,毕竟现在的衣服在她看来都有些俗气,哪怕现在所谓时髦的洋装店也是一样,穿在身上并不是太舒服。

偶尔也能遇到不错的,回去改一改,就会非常好看。

她今天穿了一件黑白配色的无袖裙,黑色部分很短只到大,腿处,但下摆设计成不规则的白色荷叶裙,前面的长度遮到膝盖,后面没过小腿,踩着高跟鞋,走路的时候裙摆微微扬起,飘逸好看,加上这种黑白极致的对冲,很抓人眼球。

她一进门就吸引了不少视线,马上就有个英国人来接待他们。

“美丽的女士,您的裙子太美了。”林薇扬眉:“您的眼光也很不错。”

港城这会儿的西装店大多都是定制,量体裁衣,价格也是十分昂贵,难得这家店铺有成衣卖。

她很快就和对方交流起来,林薇发现在港城裁缝这个职业工资特别高,稍好一点的店工资达到2

000元以上,这种外国人开的高级店铺就更高了。

石敬尘看着她开始挑西服,详细地询问材质和尺寸,才意识到她是准备买了。

他嘴角勾起不易察觉的笑意,走过去,轻声道:“这里很贵,我们换一家店吧。”他倒不是心疼钱,除非是吃饭,不然林薇出来买东西都会花自己的钱,不肯让他付账。

林薇将西装在他身上比对了一下:“就这家还算不错,遇不到更好的了。”作为老板,林薇自然也有工资拿,她没有分成,拿的是五千块的死工资,这个钱她主要都用在吃、穿以及护肤品上面了,月底花得不剩什么。

袁玉君特别想扣她一部分工资,给她攒着,只是苦于没有理由。可也正是因为林薇的浪费,家里的伙食和生活是实实在在地提升了几个档次,才几个月时间,包括她在内的人都跟着变挑剔了。

只是带点烂疤痕的苹果,林薇就要扔掉,说长期吃致癌。牛奶不许过夜,蔬菜要新鲜,反正吃的必须要精细才行。

果然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女儿,就没见过几个这么讲究,这么能花钱的姑娘,也亏着她自己赚得多,不然谁养得起啊。

林薇不知道袁玉君这么想,扔几个烂苹果就是讲究了?现在的人对生活要求太低了,她曾经的藏酒室都比现在住的地方大。

石敬尘低头看着对他比着衣服的林薇,少女的皮肤像是羊脂玉一样散发着柔白的光,周身涌动着清新,纯净的气息。

他微笑了一下,目光深邃温柔:“我不穿这个尺码。”

林薇将西装掌回来,说:“宋晔穿正合适,不过,最近他好像高了一点,要不掌大一码的?”她眉头皱了一下,有些犹豫,不知道是在和石敬尘说话,还是自言自语。

石敬尘笑容顿失,过了一会儿,说:“你们关系这么好,还要给他买衣服吗?”

林薇叹了口气:“主要是他穿得太不像样了,见供应商的时候容易被笑话,和他说了好几次也不管用啊,这影响的是公司形象。”本来她是可以忍的,但宋晔这个样子出去谈生意,实在是过分了点,说了几次都不听,她这会儿火气也上来了,就想治治他,看看这人到底什么毛病。

石敬尘心中的那点不快散去了一些,转而道:“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把自己弄得这么辛苦?你的时间精力都用在赚钱上,还有时间专心功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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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薇又取了大一号的衣服,接着把石敬尘当衣服架子比:“无论做什么,都是以钱为基础的,生活费还有学费,没有钱寸步难行,怎么去上学呢?"

和上一世相比,她现在的生活能够如此和谐,全都是钱堆起来的,袁玉君对她热情的态度,宋晔可以不再那么辛苦出去做工,她不用寄人篱下,妹妹不用再一直挨打,也不用吃过期的食物……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一样,幸福,和谐——

她喜欢热闹,喜欢有家人陪。

"不是还有我吗?我可以帮你,何必让自己这么辛苦?"

林薇手上一顿,抬头去看对方,男人英俊的脸上满是真诚,眉眼的动容之色,没有一丝作伪的破绽。

可上辈子的她为了这个男人,独自揽下一切,从港大退学。日记里的一切,她无从感同身受,只是想象着自己曾经遭遇的一切。

退学之后,石敬尘给她找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可是没多久,关于她的风言风语就传到了工作的地方,红杏出墙,不守妇道,勾.引导师——

那样的日子她也能咬牙忍耐,满脑子都是自己终于和那个高不可攀的人在一起了,为了爱情她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可最后他等到对方订婚的消息。

“棠棠——我以前不懂,我对你的关心照顾,只是因为把你当做妹妹,幸好,幸好我们没有犯下

错事。

什么是错事?如果没有肌肤之亲就不算犯错,那么她为什么还会从港大退学呢?她和这两个男人都没有“犯错”,那为什么所有人都在骂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