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引来麻烦的话,我的建议是这笔资金最好只用在你们的个人开销方面,比如说出行。
总之,千万不要拿慈善基金的钱去做投资,这很容易被irs盯上。
最后是mad唱片,公司的账户上有2.6亿美元,并且已经签订合约,在未来六个月内会陆续到账的资金总额大约有1.2亿美元。
格兰奇先生上周向我了解过公司的资金状况,以我的判断,他很快会向董事会再次提交业务扩张的计划书。”
说到卢西恩-格兰奇的【业务扩张计划】,会计师耸耸肩,显得很不屑。
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还这么野心勃勃,也不考虑考虑自己的身体能不能承受得住。
不过会计师很清楚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
这些事,在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若是当着罗杰的面说出来,不但会得罪了卢西恩-格兰奇,还会降低自己在雇主心里的评价。
这样亏本的事,会计师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罗杰不清楚会计师心里的想法,专注地思考着下一步的动作。
mad唱片的业务收入很高,但业务内容却很单一。
盈利极高的同时,抗风险能力偏低,确实是mad唱片最大的缺陷。
但是,公司的业务想要扩张,需要多少资金是另一回事,唱片业的蛋糕就这么大,自己想多吃一块,就必然要和其它既得利益者产生冲突。
如何将冲突的范围控制在乐队能够承受的程度,不至于失控,进而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这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mad唱片账户上的钱看上去很多,但实际上开销也很大,单是旗下这些明星们的包装、推广和宣传,每年的成本就要按亿来计算。
两三亿美元看上去很多,实际上也做不了多少事情。
反之,若是将这笔钱花到乐队自己身上,可以做的事情却有很多。
无论是尽快还清富国银行的贷款,早日获得“财务自由”,还是启动一个新的项目,都是不错的选择。
但前者的意义不大,除了来自前世的习惯,让罗杰对背负高额贷款这件事有点抵触之外,事实上,这笔贷款还得越晚,对乐队反而越是有利。
当然,这是指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
乐队并不仅仅只是单纯的明星,更重要的一重身份是唱片业的商人。
从商人的角度思考,用自己的钱去做生意,和用借来的钱去做生意,显然是后者更划算。
至于新的项目……
现有的《摇滚圣经》系列少说也还能吃上几年,新的项目根本没有任何的必要性,而且罗杰三人的精力,也不允许乐队在《摇滚圣经》和系列巡演的同时,再启动一个新的大项目了。
除非是那种只需要投入资金,然后坐等着分钱的优质项目,但这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确实,无论在哪一个行业,都有不少项目,在推销自己的时候吹得天花乱坠,什么回报比十倍百倍张口就来。
但以罗杰的经验,这类项目,百分之九十都是骗局,剩下的百分之十里,也几乎都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的类型。
真正像是《美国偶像》那样,扔进去一笔资金,然后就可以坐等着收获大笔美元的优质项目,绝对是难得一见的。
这也是为什么,当罗杰提出用《美国偶像》换【金属猴子】、【a】乐队手中mad唱片的股份的时候,加里-贝尔和埃文-泰勒很快就同意。
如果不是手中还有一个《美国达人秀》做后盾,罗杰也不可能这么大方。
想来想去,现有的这笔资金,看起来不少,但却很尴尬。
扩张公司业务?
远远不够。
投资到其它地方?
无处可用。
“干脆拿去,买飞机,买游艇,买买买!”
罗杰正浮起询问搭档意见的念头,耳边仿佛就响起了安妮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