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美国偶像》启动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2349 字 2024-05-20

按照项目组和fox电视台签署的协议,第一季的播放授权为浮动式授权,也就是根据收视率而定。

只有在开播第一集收视率及格的情况下,fox电视台才会继续播放下去,但如果仅仅只是及格,fox不会拿出哪怕一美元的版权费。

只有达到了相应的标准,才能够以“收视率奖金”的形式,从电视台方面获得收益。

也就是说,如果不去考虑收视率的问题,《美国偶像》这档节目的主要收入来源,应该是赞助商的赞助,以及决赛圈参赛选手的唱片合约。

后者的未来收益看起来很美好,但那首先要建立在《美国偶像》取得巨大成功的前提下。

而前者……

电视台自身的广告肯定是和《美国偶像》项目组无关的,毕竟北美的电视台本质上也是商业公司,追求的是利润,而不是做慈善事业的。

但是在和fox电视台的协议中有相关的条款规定,在每一集的中场休息环节,以及节目本身包含的时间中,《美国偶像》项目组有权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播放赞助商的广告短片,或者由主持人说出广告词、添加赞助商的商标水印等等。

可以说,这些赞助、广告收入,就是《美国偶像》短期内的最大收入来源。

甚至是唯一的。

大卫-劳伦斯带来了近十家赞助商的意向书,有的甚至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谈判,接下来的谈判中只要不出现太大的分歧,签下合约至少是不成问题。

在这些赞助品牌中,包括了福特汽车、可口可乐、沃尔玛、诺基亚手机等等的大品牌。

这些品牌或许说出去给人的感觉比较低端,但体量却是极为庞大的,简而言之,就是有钱。

非常有钱。

由于将目光定位在中下收入阶层,这些品牌在推广、营销上的投入非常惊人,例如可口可乐,每年都会在广告费上砸进去数十亿美元。

《美国偶像》本身也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政.治节目,它的定位就是平民的娱乐,本身就和这些品牌非常契合。

“这些赞助我们不可能全部吃下。”

大卫-劳伦斯很清醒,也很理智:“我认为一家冠名赞助商,再加上三到四家主要赞助商,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太多的广告,会加重观众的反感,我们也没有那么多节目时间。”

“这些你去谈。”

大卫-劳伦斯很擅长拉赞助。

这也是必然,出身于劳伦斯这样的家族,无论其本人是否专注于这方面的钻营,和整个北美商业界千丝万缕的联系总是断不开的。

上边有人好办事,这句话的适用范围是全世界,当然也包括了北美。

本着人尽其用的原则,罗杰干脆将拉赞助的活全交给了大卫-劳伦斯去做,只提出了一点要求:“我只有一个要求,所有的赞助合同只签一季。”

粗略翻看了所有的意向书,虽然这些品牌给出的价格都还算大方,但没有一个能够真正达到罗杰对《美国偶像》这个项目的预期。

以可口可乐为例,他们希望以一季800万美元的价格,拿下《美国偶像》的冠名权。

而以前世《美国偶像》的火爆程度来看,罗杰认为这个数字最起码要加上一个零。

尽管这只是初步的报价,后续必然还有谈判的空间,但也可以体现出商界对这档节目的态度。

重视,但却不够重视。

但是口说无凭,在收视数据出来之前,罗杰也没有任何方法能够证明《美国偶像》会有多么的火爆。

既然没有人肯给出超高的价格,那就先低价签着,等到第二季再开始涨价。

这种生意,可不存在什么“没人出高价,我宁可不卖也不降价”的原则。

少卖一季的广告,就少赚一年的钱,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哪怕这钱看起来少了些,但总比没有要强。

哪怕拿下大卫-劳伦斯拉来的这些赞助,《美国偶像》第一季也很大概率会出现亏损的账单,但多收一美元的赞助费,就能少亏损一美元。

哪怕是亏钱做品牌,也不能亏得太严重,否则品牌还没做起来,投资人就破产了,那还谈什么后续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