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广告代言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2168 字 2024-05-20

西奥多这次没有再拿出任何文件,开口问道:“你对接广告代言有什么想法?我的意思是,除了final的贝斯代言之外。”

这个问题有点出乎罗杰的意料。

虽然现在的罗杰,已经可以算是一个明星了,但对于广告代言的问题,罗杰却从来没有深入地考虑过。

或者说,被罗杰下意识地忽略了。

广告代言的收入,对于很多明星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一些重量级的代言,对明星本身的知名度和格调也有很大的提升。

比如说,靠时尚代言维持超a巨星身份的理查兹-塞隆。

南非美钻在罗杰重生之前的那些年里,已经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新作品,但靠着迪奥等奢侈品的代言广告,始终维持着超a巨星的身份。

但是和好莱坞明星不同的是,除了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之外,普遍情况下,乐坛的明星都要更加的有钱,相对来说也更“不在乎”广告费,因此广告代言接的就更少。

(注:仅指北美的情况。北美的歌星确实比同咖位的影星有钱得多,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罗杰从darkness乐队组建开始,除了最初的那一段时间以外,一直都不怎么缺钱,因此也没考虑过增加收入之类的想法。

听到西奥多的这个问题,罗杰低下头,思考了片刻。

“以我现在的名气,接广告的话,大概能拿到什么水平的代言费?”

罗杰抬起头,看向西奥多。

虽然不缺钱,但谁也不会嫌自己的钱太多烧手,如果条件合适,倒也不妨接一些广告代言。

只要别像final那么小气。

不过话说回来,任何一个大众行业的大品牌,比如奔驰汽车、可口可乐等等,给出的代言费都是非常慷慨的。

“要看具体的品牌,还要看是你个人代言还是乐队代言。”

西奥多列举了几个数据,举例道:“比如说最常见的奔驰汽车,如果你们乐队整体代言的话,最高可以谈到千万美元级别,但如果只是你个人,顶天也就三四百万。”

这里指的当然是整个代言期的总费用,但通常来说,一份代言合同,也就拍上两三次广告,剩下的就是授权品牌使用肖像权用于宣传。

无论是代言一年还是十年,需要做的事都差不多。

数百万美元的收入?

虽然乐队仅仅只是第一年,收入就达到了两千万美元级别,但这个数字依然让罗杰感到一阵心动。

一个品牌的代言,就能为乐队带来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美元,多接几个,比再出几张唱片都赚得多。

当然,不加限制地接上一堆广告肯定是不可能的,罗杰也没有蠢到那个地步。

明星毕竟还是要靠作品说话,广告只能带来额外的收入,事业才是根本。

不能为了赚钱,就舍弃了自己事业的根本。

“最近有什么品牌对乐队发出邀请了吗?”

罗杰没有立刻回答,反问道。

“确实有几家联系过我,但是都是一些小公司。”

西奥多说出了几个公司的报价,然后说道:“我认为以你们的定位,最好不要接这些小公司的代言。要接就接可口可乐这样的大品牌,一方面钱更多,另一方面,也不容易因为代言品牌的丑闻而牵连到你们。”

在明星选择代言商品的时候,最怕的就是代言的商品出现什么丑闻,这对明星本身也是很大的打击。

比如说某鸡。

像这种频频爆出各种丑闻,黑历史无数的品牌,给再多的钱都不能接。

除非本身的定位就是那种捞一笔钱就跑路的小鲜肉。

“这样吧,你做一份计划出来,我跟安妮、瑞克他们商量一下。”

罗杰考虑了一会,继续说道:“广告代言不是不可以接,但绝对不能妨碍到乐队的主要工作。专辑和演出是乐队的根本,绝对不能受到其它因素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