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玫玫好奇心很重,看到别人家的狗就想跑过去聊两句,被顾风临拉住了。
顾风临瞅了秦萧一眼:“你把我叫出来不是为了遛狗吧?”
被看穿的秦萧一脸就你懂我的表情:“我可是又有新发明了哦,公司就离这不远,去看看吧。”
秦萧的小破公司还是那个样子,仅有会计师兼秘书唐一丹、技术研发汤学君,和勤杂工许六一这四名员工,在顾风临看来,这公司能坚持到现在也是个奇迹。
许六一原本是这里的实习生,工作满一个月后就被秦萧直接转成正式职工了。
唐一丹一般会准时下班,许六一刚从大学毕业不久,工作热情很高,经常留下来陪秦萧加班。
在许六一来之前,汤学君的上下班时间基本与唐一丹一致,但有了许六一之后,尤其是在秦萧让许六一当他的学生之后,他就经常跟着许六一一起加班。
汤学君嫉妒许六一和秦萧之间的亲密关系,在他的思维里,先到公司的自己应该更得老板的器重。但秦萧总是夸奖许六一,这让汤学君很不满。
不过这次顾风临跟着秦萧来到公司的时候,这里一个人都没有。
秦萧提前嘱咐过他们今天一定要准时下班了。
秦萧带着他来到自己的办公室,这里还是像顾风临上次来的时候一样乱,只不过在桌子上放了一束玫瑰花。
鲜艳的红色让这朵玫瑰成为了整间屋子的焦点。
顾风临一进门就看到了这朵花,但他除了进门看的那一眼之外,就像是刻意回避了一样,再也没有去看它。
见此,秦萧更加确定玫瑰对于顾风临来说有重要的意义。
但他并没有选择在这个时间点询问他为何玫瑰的特别之处,而是从保险柜里拿出了一把闪亮的手枪。
顾风临一见到那支枪,就知道这是真货,不是市面上卖的那些模型。他立刻皱起眉头:“买卖枪支是违法的。”
“别着急,别着急。”秦萧一边打着手势一边把枪递给顾风临,然后拿出一个装着六枚子弹的小盒子。
秦萧拿出一枚子弹:“这才是我今天要向你展示的重点。还记得掌心吧?我将eston公司发明的掌心仔仔细细研究了一番后,根据它的原理制造出了这种子弹。”
秦萧:“这种子弹的头是圆的,虽然也可以对人体造成伤害但不至于把人打死或者打残。但是,对于机械人来说就不一样了。”
秦萧又打开身后的柜子,里面放着一台朝歌型的机械人。
由于朝歌出现的时间最早,所以目前市面上最便宜的机型就是它。很多像秦萧一样专门研究机械人的,都会大量购买便宜的朝歌当实验材料。
“来,你打一枪试试。”秦萧帮顾风临装好子弹,并把手枪递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