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该怎么办?会不会判刑啊?”
“聚众斗殴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孟祥他们没有其他恶劣情节,最高不会超过三年,婶子,你也别着急,事情还没到那一步。”
“朋子,叔对这个东西也不了解,你看下一步该怎么做?”
张远方倒是很镇定,不愧是经常在外面跑的人,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不是自己的亲戚,感情一般。
“案件到了检察院,最好的结果是不起诉,如果到了法院,最好的结果是免刑,现在我们把主要目标放在检察院。”
“你表姨(孟祥的妈)找了一个派出所的领导,你看?”
张朋一听,就知道什么意思。
说白了,是不相信他的能力。
也是,张朋表现的再聪颖,也不过是未满十八的少年,见识、阅历、人脉都有限,万一把事情搞砸,耽误的可是孩子的一生。
如果不是张远方信任,这种事怎么可能托付给小孩子办理。
“叔,既然表姨也找了人,那我们这边就先不要乱动”,
张朋想的很开。
这件事他完全是帮忙,不图任何私利,只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既然对方有别的打算,那他也不用热脸贴冷屁股。
至于事情会不会被耽?孟祥妈找的人能不能办事?
对于他来说一点也不重要,本来就是路人,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走到路上,他也不知道孟祥是谁。
“朋子,我想着你这边也不要停,咱们双管齐下”,张远方说道。
“不妥”,张朋罕见地反驳了下,
“这种事,怎么能大张旗鼓,这是大事,关系到刑法,甚至可以说是违法的事,找找这个,找找那个,说不定消息就会走漏,一旦传到当事人耳朵,轻则惹人生气,重则起反作用。”
张远方何尝不明白这个理,求人办事,最忌讳托三到四家,声势浩大。
正所谓,庸医开药多,怕死吃药多,关系能力弱的家庭托人多。
人多嘴杂,办事人的风险会变得特别高,因为能起作用的,最终只有一个人,这个请,那个求,事情还没进入正题,已经把人惹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