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目的地

若是在外面实现不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或许只能在岔沟子村这样的地方才能实现。

当然,也不是说什么都是十全十美的,毕竟人心都是自私的,像吴冕这样的人也有许多个。

他们奉行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法则,尽做一些离经叛道,甚至是大逆不道,甚至是伤天害理的事情。

虽然到目前为止,吴冕都没有亲自动手杀过人,但是他所犯下的罪行丝毫也不比这些差。

只是他自己本人不能察觉罢了。

吴冕想好了,等这一次回到岔沟子村之后,首先要去见的是他的老娘,然后再去见一见村长,给村长送些礼品什么的,有一段时间没回去了,不知道村长的身体如何,也不知道是否还活得好好的,还健在。

等到该拜见的人都拜见完了之后,吴冕就打算在物色和观望村子里哪一家是缺媳妇儿的,他把他打劫过来的这个名叫李极彩的女子给送过去,换点钱,好过个冬。

岔沟子村里的男女比例倒不是相距太大,只不过大家都十分相熟,有些确实也是互相看不上眼,总有一些遗漏,剩下的。

像这样的观念都是吴冕的老娘灌输给他的,因为吴冕的老娘十分希望看到吴冕能够早日成亲,所以一直将村里的关于这方面的动向传达给吴冕。

而这一次吴冕偷来了一个女子,正好就可以用作这方面的用途,只要不带这个女子出山,就什么问题也没有。

村民里面最是团结了,如果外在的媳妇有逃跑的迹象,定然是要将她给关起来囚禁起来,好好过一段时间的。

只不过村里的外来女子极少且大家都认为外面的人都不好,太邪恶。还是岔沟子村里面的,呃,百姓们自产自销的好。

吴冕观察到李极彩,其实说的还算过得去,再加上他她己会做饭做菜会挑洗,会各种事物,所以就算是送到哪家去去做一个现成的媳妇儿,也应当是能够担得起责任的,瞧见她挺沉着冷静的,办事情也不慌,挺稳重。

就凭心而论,吴冕对于李极彩的评价还是十分之高的。

就冲他刚醒来的时候,那股临危不惧的劲儿,吴冕就觉得这个女子当真不一般。像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或许外来的人天生就是比固步自封在山区角落里面的人要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更加大大方方一点吧

当然,如果不是,吴冕觉得自己跟她还差了那么一点儿意思,说不定他就把李极彩弄回去,默认当自己的媳妇儿了。

月老牵红线也是有讲究的,不是给谁都牵的。

吴冕想的挺好的,如果把李极彩给送出去了,换了一点钱,那么他就用这点钱来娶媳妇儿,在村里找了一个看得过眼的顺眼的,女子娶回来做贤妻良母。

如果没有把李极彩给送出去,也没有换到钱,那他就现成的用李极彩做媳妇儿,毕竟这个人是他偷来的,现在在岔沟子村呆着的话插翅也难逃,整村人都是他的眼睛。

而是可怜的李极彩丝毫没有想到,原来吴冕打的竟然是这样一个主意。

要是搁在现代的话,这跟拐卖妇女儿童进山区有什么区别?

李极彩只是在心里有这隐隐的担忧,但是她也不敢表现出来,唯恐让吴冕乱想以至于祸害自身。

她此时此刻能够做的极少,不过对于李极彩来说,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浪浪这点见识还是有的。

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冷静,然后窥伺一个合适的机会,然后趁机逃走。

除了逃她想不到任何办法,这个男子名叫吴冕的男子看着她看得很紧,以至于让她完全没有喘息的机会,也完全没有逃跑的机会。

所以李极彩只能暂时跟着他走,或许等回到了村里,或许就有那么一个契机,能够让李极彩离开。

当然李极彩也幻想过,或许那些当兵的人能够循着他们的脚下的足迹,一路追过来,然后将她从歹徒的手中给解救出来。

想象是很美好的,现实是很骨感的,虽然李极彩现在已经不用被吴冕拖拉着前进了,但是污蔑行动的速度极快,立即才累死累活小跑这才能跟上他。

很快,很快他们就要到达目的地了……

李极彩苦涩万分的安慰自己道。